(壹)、國內立法的來源
1.知識產權法,如版權法、專利法和商標法。
2.知識產權行政法規。主要包括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專利法實施細則、商標法實施條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等。
3.《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等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知識產權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的規定》等知識產權行政法規。
5.知識產權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前制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及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國際條約
中國在制定國內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同時,加強了與其他國家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加入了十多項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主要包括:TRIPS協議、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議、專利合作條約等。其中,世界貿易組織的TRIPS協議被認為是世界範圍內知識產權保護領域覆蓋面廣、保護水平高、保護力度大、約束性強的國際公約,對我國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的修訂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二,知識產權的概念。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通常是國家在壹定時期內對其智力成果授予創作者的專有權或獨占權。中國的知識產權法主要包括著作權法、專利法和商標法。
知識產權本質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其客體是智力成果或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沒有形式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智力勞動創造的勞動成果。它和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壹樣,受國家法律保護,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壹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三。知識產權的特征:
(1)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
⑵知識產權具有排他性。
⑶知識產權具有時效性的特點。
⑷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
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都需要法律程序。比如商標權的取得需要註冊。
第四,知識產權法的概念。知識產權法是指調整知識產權的歸屬、行使、管理和保護等活動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知識產權法的綜合性和技術性特征非常明顯。在知識產權法中,既有私法規範,也有公法規範。既有實體規範,也有程序規範。但是,就法律部門的歸屬而言,知識產權法仍然屬於民法,是民法的特別法。民法的基本原則、制度和法律規範大多適用於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法中公法和程序法的規範是為確認和保護知識產權私權服務的,並不占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