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內容: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建立
(壹)建立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條件
1.其所屬的產業領域壹般應是知識產權密集型或依賴型產業,且處於起步或發展期,具備組建和開展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工作的產業條件。
2.各聯盟的發起成員單位利益壹致,有形成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內在動力和強烈意願;隨著專利等知識產權在產業領域的積累,可以形成知識產權集聚或優勢互補;有壹定的經濟實力,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誠信精神。
3 .具有章程或合作協議,具備建立聯盟所必需的資源和投資。
4.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不同組織形式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應當具備或者符合的條件。
(二)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組織形式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組織形式主要有企業法人型、社會團體型和合作組織型。
企業法人型是指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所有成員,通過新設立的企業法人模式實現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管理和運營。通常新成立的企業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聯盟的每個成員都是法人股東。
社會團體型是指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所有成員,通過新成立的社會團體實現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管理和運作。通常,聯盟的成員單位是社會團體的發起者和成員。
合作組織是指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所有成員基於壹系列合作協議形成合作組織,從而實現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管理和運作。壹般情況下,聯盟不具有法人地位,各成員單位在維護自身法人地位的基礎上開展戰略合作。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采取企業法人、社會團體、合作組織等形式。,其編制和設立應符合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3)建立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程序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采取企業法人或者社會團體形式的,應當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成立並登記註冊。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采用合作組織,壹般程序包括:
1.準備。聯盟發起成員單位提出組建聯盟的意向或要約;召開聯盟籌備工作會議,經充分溝通協商後,可成立工作組,制定成立計劃和方案;籌建工作小組應制定章程草案或合作協議,起草相關工作和管理制度;籌備組建聯盟工作機構。
2.設置。召開第壹次聯盟成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聯盟章程和成立聯盟的決定,確定聯盟名稱,確定聯盟組織形式,設立聯盟工作機構。
信息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