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中山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教育部關於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落實中山大學“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的人才培養目標,2017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壹條 選拔對象及報名條件
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壹:
壹、在科技發明、文學創作、研究實踐、才能稟賦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並取得標誌性成果(須提供發明專利、公開發表論文、著作等證明材料)。
二、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省級賽區(聯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復賽(省級賽區)、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壹等獎及以上(須提供獲獎證書)。
第二條 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按人文學科類(50名)、社會科學類(40名)、經濟管理類(65名)、理科基礎類(65名)、信息科學類(45名)、工程技術類(40名)、資源環境類(40名)、醫藥類(40名)等8個學科大類進行自主招生(詳見附件)。
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及特長填報1-2個學科大類。
第三條 報名方法
壹、網上報名
在自主招生報名系統(/zzbm)註冊並登錄,按網上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下載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個人簽名後掃描上傳申請表,確認報考誌願。
二、報名時間
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31日
三、註意事項
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學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獲獎證書、相關作品及證明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讀。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條 選拔程序
壹、初審
我校組織學科專家組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初審獲得考核資格的學生按誌願優先的原則擬定考核大類。具體名單於4月下旬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獲得資格的學生須於5月22日15:00前通過報名平臺確認考試,逾期不確認視為放棄。
二、考核
分人文學科類、社會科學類、經濟管理類、理科基礎類、信息科學類、工程技術類、資源環境類、醫藥類等8個學科大類進行考核,主要考查學生在相關學科大類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同時加強對學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
考核分小組進行,由不少於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考核;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具體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
時間:2017年6月10日-11日
地點:中山大學廣州校區南校園(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
三、入選資格學生名單確定和公示
各學科大類按考核成績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學生名單,並進行公示。
第五條 錄取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壹考試,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壹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誌願,所填專業誌願須在已認定學科大類中填報。根據入選資格學生自主招生誌願、高考成績、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學科大類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壹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壹、入選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以上,在已認定學科大類的前兩個專業誌願中安排錄取。
浙江省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55分、上海市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35分執行。
二、入選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於壹本控制線,在已認定的學科大類中安排專業錄取。
浙江省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上海市按其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執行。
三、考核中超過80%的專家認定為“優秀”的入選學生,高考成績可降至其所在省份壹本控制線(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並在該學科大類中安排專業錄取。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壹本控制線”按省級招辦(考試院)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第六條 監督管理
壹、我校招生領導機構為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自主招生工作。
二、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壹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三、為保證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學生名單、錄取名單分別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平臺上公示。若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學校網站、信函、電話、現場進行舉報。
四、中山大學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於2017年3月6日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察處電話:020-84115582
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錫昌堂壹樓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2003年,中國教育部開始推行自主招生,結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壹時間招考的歷史。
2014年11月,根據國務院考試招生改革整體精神,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試應將安排在全國統壹高考後進行,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或將仍允許安排筆試環節。
通過高考自主招生筆試和面試之後,可以得到相應的高考降分政策,壹般通過考試後招生學校會與其簽訂招生考試合同,簽訂合同後,壹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幾十分錄取的優惠政策,另外還有專業選擇方面的優惠,具體合同要與學校談。
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壹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筆試考試不得超過兩門,考核過程全程錄像,以防作弊。
參考資料: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