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在智力創造或創新活動中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又稱“智力成果權”和“無形財產權”,主要包括由發明專利、商標和工業設計、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電影攝影等組成的工業產權。
知識產權有三個特點:①排他性。未經債權人同意或者法律規定,除債權人以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該權利。這說明權利人獨占或獨占的專有權受到嚴格保護,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過“強制許可”、“征收”等法定程序,才能改變權利人的專有權。②地域性。也就是說,除非簽訂了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否則受壹國法律保護的權利只在該國發生法律效力。③時效性。也就是說,法律對各種權利的保護都有壹定的有效期,保護期的長短可以壹樣,也可以不壹樣。只有參加國際協議或進行國際申請,某項權利才能得到統壹保護。
日內瓦聯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部
1893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設立的國際局和根據《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設立的國際局聯手組成保護知識產權國際聯合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於1967年在斯德哥爾摩成立,1974年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壹。其宗旨是通過國際合作與其他國際組織合作,以促進世界範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並確保知識產權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中國於1980年3月3日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同年6月3日成為該組織正式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了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等六類知識產權,規定了知識產權的民法保護制度。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發明獎勵條例》等單行法律和行政法規也規定了相關的知識產權。
世界知識產權日4.26
世界知識產權日的由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1999的提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2000年第35屆大會上通過決議,決定自2001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WIPO公約)生效的日子。設立世界知識產權日旨在在全世界範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制環境。
版權(版權)
作者(自然人或法人)在科學研究、文學藝術中依法享有的權利。也稱版權。世界上第壹部著作權立法是英國的《著作權法》(1709)。中國於1990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著作權的主體因創造性成果而享有著作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在少數情況下也可以是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也規定,非法人單位也可以享有著作權。就自然人而言,包括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的專業人員和業余人員;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少數創作過作品(如繪畫、書法、表演)的兒童。著作權的主體還可以分為個人(獨立創作的作品)和集體(兩個以上作者合作創作的作品)。在合作作者中,有壹個完整的作品,作品中的所有組成部分都不能獨立存在,所有合作作者都是著作權的主體;有些組成部分可以單獨存在(如歌詞、曲譜),每個組成部分的所有共同作者或作者可以分別成為整部作品或部分作品的著作權主體。就法人而言,作為著作權的主體,有編輯出版物、辭書等集體作品的編輯出版單位;也有機構以法人的名義制定寫作計劃,組織人創作出版作品。著作權的主體也可以分為原始主體和繼承主體。前者是以創作活動直接完成作品,享有包括人身權、財產權在內的作品完整權利的人;後者是通過合同、繼承等方式繼承作品權利的人。,並且只享有取得財產權的部分著作權。
版權的客體是創造性活動的壹種客觀形式。是創作在先,不是抄襲。其次,作品的內容必須以壹定的形式表現出來,包括文字形式(論著、創作、翻譯、註釋等。);口頭形式(演講、報告、說唱等。);其他形式(樂譜、繪畫、書法、雕塑、舞蹈、電影、攝影、錄像、圖表等。).
著作權的產生、內容和消滅就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而言,著作權是根據作者創作作品的事實產生的,即“無形式”。但是,有些國家規定,只有在作品已經登記之後,才能產生版權。作者的著作權可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個方面:人身權由作者終身享有,作者死亡後,其人身權可由作者的家屬或作者的遺囑人保護。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和維護作品完整權。產權通常是作者在他人按照約定使用創作成果(出版、舞臺、制作、播放等)時獲得的報酬。),主要是稿酬收入,也可以包括贈書、贈票、分期稅、獎金等稿酬。大部分作品的作者可以終身享有財產權,作者死後繼承人可以享有若幹年。各國立法規定,這從20年到90年不等,50年是多數。
版權保護版權受國家法律保護。如有抄襲,應視為侵權。當著作權受到侵害時,作者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請求排除妨礙,恢復個人榮譽,賠償財產損失。
版權的國際保護為了保護版權在國外不受侵犯,壹個國家可以通過與其他國家締結條約來享受國際保護。
公約和最早的雙邊版權協議出現在19世紀初的西歐。第壹個多邊協議《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於1886年簽署。此後,雙邊協定的重要性下降,但雙邊協定仍在非締約方之間以及締約方和非締約方之間廣泛締結。在多邊協定中,最有影響的是1952年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主持下簽署的《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伯爾尼公約》的規定更加具體和詳細,規定作品的版權不依賴於任何手續;規定的保護期也很長,有追溯力。而《世界版權公約》則允許形式,保護期短,無追溯力。伯爾尼公約由西歐國家主導,而世界版權公約公約具有普遍性。
國際版權保護也有多種形式:壹國根據對等原則對壹外國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宣布版權保護;某國宣布單方面無條件保護外國作品。此外,國際版權公約的非締約國也可以使用“同時出版”的方法在締約國保護其作品。大多數版權協定規定,在壹個締約國和壹個非締約國同時(例如30天內)發表的作品,視為首次在壹個締約國發表的作品,受到保護。因此,壹個既沒有參加《伯爾尼公約》也沒有參加《世界版權公約》公約的國家,可以通過上述方法使自己的作品在兩個公約的所有成員國享有版權。
此外,還有壹些區域性和專業性的多邊保護協定。
主要原則①“國民待遇”原則。也就是說,締約國將其他締約國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作為本國國民的作品加以保護。目前的雙邊和多邊協定幾乎普遍采用了這壹原則。(2)壹締約國給予其他締約國的作品“原產國待遇”,即給予這些作品相當於作者所屬國或作品首次出版國的版權保護。這壹原則已在壹些泛美公約中得到實施。(3)壹締約國給予其他締約國作品“第三國待遇”,即甲國作品給予乙國作品享有丙國作品享有的版權..根據這壹原則,締約國國民的所有作品享有平等的版權保護。
我國民法中的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於1990年9月頒布,並於191年6月生效。同年5月30日,國家版權局發布國務院批準的《著作權法實施條例》。6月4日,國務院發布《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保護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同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民法通則》已經從原則上規定了著作權及其保護。為了實現版權的國際保護,中國於1992年加入了《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
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以下人身權和財產權:①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2)簽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並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4)保護作品的完整性。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權利。(5)使用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註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獲得報酬的權利。
取得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采取“無形式”原則,明確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無論是否發表,均享有著作權。首先在中國出版的外國人作品也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的保護期①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是無限的。(2)公民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生前及死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壹個已故作者去世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三)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署名權除外)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的2月50日65438+31。但如果作品在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著作權法將不再保護。(四)電影、電視、錄像、攝影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創作完成後50年內沒有發表,著作權法將不再保護。
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可分為兩種: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責任。其中,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道歉、賠償損失。行政處罰的責任是國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和罰款。/zlz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