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的特征如下:
(1)具有獨占性。所謂獨占性亦稱壟斷性或專有性;
(2)具有時間性。所謂專利權的時間性,即指專利權具有壹定的時間限制,也就是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
(3)具有地域性。所謂地域性,就是對專利權的空間限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二、專利權和商標權的區別是什麽
專利權和商標權的區別如下:
1、產生方式不同,商標權是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專利權是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及其繼受人在壹定期間內實施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
2、有效期限不同,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
3、權利對象不同,商標權的對象是依法予以保護的註冊商標。專利權的對象,是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