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①違反公***秩序和道德的發明,壹般都規定不授予專利。不過這項規定的應用是與國家的階級實質密切相關的。
②科學發現和自然科學基礎原理,因不能在工農業生產上直接應用,不授予專利。許多國家都依專門法律給予獎勵(見發現權)。但美國《專利法》明文規定其適用範圍包括“發明”和“發現”,其觀點是:“凡是太陽底下的新東西都可以申請專利。”
③某些物質發明,如以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以原子核變換的方法獲得的物質以及食品、飲料等,大多數國家不給專利,但少數工業發達國家則授予專利。其制造方法壹般也可以取得專利。
④動植物新品種,許多國家不給專利,少數國家規定授予專利。
⑤診斷醫療方法和藥品,也是少數國家授予專利。
⑥計算機程序(軟件),極少數國家授予專利。
實行發明專利制度的國家,有些還采用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形式。實用新型指對物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作出的革新設計,亦稱“小發明”“小專利”。其特點是,對發明要求較低,申請和審批手續比較簡單,費用較少,保護期限較短。采用實用新型保護的只有少數國家和地區,如聯邦德國、法國、日本、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波蘭、菲律賓、烏拉圭等。外觀設計也稱工業品外觀設計,指對產品的外形、圖案、色彩或其結合作出富於美感而適用工業上應用的設計。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76年的統計,采用外觀設計保護的國家有61個。有的國家規定在專利法中(如美國、泰國),有的國家則在專利法以外另訂單行法規(如聯邦德國、日本)。中國的《專利法》對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保護作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