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權利恢復需要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且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專利權的終止是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於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壹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並辦理有關手續。
本條第壹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二、專利權包括哪些
專利權包括以下內容:
1、獨占實施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而權利人可以獨占地制造專利產品、可以獨占地使用該專利技術、設計、可以獨占地銷售專利產品;
2、轉讓權,權利人有權將自己所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3、許可實施權,權利人可以授權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並收取壹定費用;
4、標記權,可以在專利產品及其包裝上註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權,在受到專利侵權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和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停止侵權;
6、放棄權,可以書面聲明放棄自己的專利權;
7、質押權,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進行質押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