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權人享有下列權利:
(1)獨占權,獨占權又稱之為“專有權”;
(2)許可實施權,也就是許可使用權,指專利權人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
(3)轉讓權;
(4)專利權人的其他權利:標記權、放棄權、訴請保護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二、股東享有哪些權利
1、決策表決權:
(1)股東有權參加(或委托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2、知情質詢權: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3、收益權:
(1)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再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余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