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但是,專利侵權訴訟中,因證據不足而無法證明在他人申請專利之前企業已經生產銷售相同產品的,企業的生產銷售行為侵犯了他人的專利權。
外觀專利申請取得流程
1、對自己需要申請的專利先進行網絡檢索,主要是檢索該項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是否已經被申請過,或者是已經出現了類似的專利產品,雷同的設計,主要是避免重復申請被駁回申請浪費時間;
2、準備申請專利所必要的材料,首先是申請專利的產品圖片即圖片的張數和相關的拍攝角度應當做到全面和清晰,對特別需要陳述和說明的地方加以特寫;其次是申請人的相關身份信息,如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企業則需要提交企業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等,如果需要委托他人辦理相關事宜,應當提交委托書等材料;
3、專利申請的相關部門收到以上材料之後,會先進行形式上的審查,比如說以上材料是否齊全,是否能夠清晰的表現出申請人的身份信息,是否符合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基本條件等,如果存在不需要補正的情況,相關工作人員會聯系申請人進行補正,或者直接下發補正通知;如果以上材料齊全,則進入實質性審查程序,對該專利是否符合申請外觀設計的標準,是否存在重復申請的情形,同時如果需要申請人對專利進行補充說明的,也會聯系申請人進行答復或補充。
4、經過專利局工作人員審核之後,該申請符合申請專利的條件,在審核員將下發相關的授權通知,該通知並不是表示專利已經授權,只是意味專利授權通過審核,需要申請人履行繳費責任。壹般授權通知書中會記載需要交納的各項費用,且以上費用的繳納附有壹定的期限,如果在該期限沒有按期繳納,那麽依照規定,申請人的專利申請視為撤回,則上述的行為需要重新進行;
5、申請人履行了以上各項義務之後,根據專利局的相關指示去辦理授權證書,壹般需要提交其繳納費用的相關憑據,最後專利權人依照流程獲取了專利權屬證書。壹般專利申請的費用並不是壹次性繳納,還會存在每年需要繳納年費的情形,且如果未按期繳納年費會面臨專利權時效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壹)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五)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