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許可:
將技術轉讓給被許可人申請,申請費被許可人出,專利授權後專利權歸被許可人,專利權的使用和轉讓所獲得的收益都歸被許可人。
專利許可的種類可根據其性質、範圍、權限來劃分。按許可性質劃分,可分為合同許可、計劃許可和強制許可。按許可方所授予被許可方的權利和範圍大小,可分為:
1、獨占許可
是指被許可方不僅取得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實施某項專利技術的權利,而且有權拒絕任何第三者,包括許可方在內的壹切其他人在規定的時間、地域內實施該項技術。
2、排他許可
亦稱獨家許可,即在壹定地域,許可方只允許被許可方壹家而不再許可其他人在該地域內實施其專利,但許可方仍有權在該地域內實施。就是說,獨家許可除了不能排斥許可方本人實施以外,與獨占許可基本相同。
3、普通許可
亦稱非獨占性許可。是批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內使用某項專利,同時許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該地域內使用該項技術,以及再與第三方就同壹技術簽訂許可合同的權利。
4、從屬許可
又稱從屬許可。這種許可的被許可方在得到許可方同意的條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第三方實施其專利。分許可的條件必須在許可合同中予以說明,如未說明,即使是獨占許可,也不能認為具有再許可權。
5、交叉許可
又稱互惠許可、相互許可、互換許可。它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在壹定條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專利實施權的壹種交易。交叉許可壹般不涉及使用費支付,僅限於交換技術範圍及期限等。如果兩項專利的價值不相等,其中壹方也可給另壹方壹定的補償。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將已經獲得專利的技術許可給被許可人生產、使用,收取費用,專利權仍歸原專利權人。
按許可方式分為:普通許可、排他許可、獨占許可。
普通許可:專利權人可以把專利同時許可給多人,專利權人和這些被許可人都可使用該專利。
排他許可:只有專利權人和被許可人可以使用該專利。
獨占許可:專利權許可給他人後,只有被許可人才能使用該專利,其他任何人(包括專利權人自己)均不能使用該專利。
另外:
強制許可只歸屬於普通許可這壹類型中,而不可能是排他許可和獨占許可。強制許可是通過強制力而發生的許可。
業界還有交叉許可這樣壹種說法,就是兩方或多方進行專利交換或***享。通常這種許可也不會是獨占許可。多個權利人之間通過專利***享抱成團,***同對付其他人,力量比較強大。如DVD中的3C、6C。
參考文章:/subview/50915/509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