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者為該專利的第壹專利權人且是第壹專利申請人。
2.申請資助的專利或專利申請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符合我市的產業發展方向。
3.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提交專利申請並獲得專利授權。
4.辦理時限:
(1)中國發明專利申請階段資助或獲得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後的資助,應分別在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審或專利獲得授權之日起6個月內到市政務中心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窗口(以下簡稱窗口)辦理。
(2)PCT申請國際階段資助、國外專利申請資助或獲得外國國家(地區)授權專利資助應在PCT申請國際檢索報告郵寄之日、國外專利受理之日或專利授權之日起12個月內到窗口辦理。
(3)企事業單位年度涉外發明專利申請總量資助應在次年12月31日前辦理。
(4)逾期不予受理。
5.已在國內其他地區享受同類性質專利資助的同壹專利,不再給予資助。
6.屬於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幹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第45號令)所列的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獲得的專利不予資助。
專利資助申報材料
1.專利資助申請表;
2.證明材料:
(1)中國專利的資助:
發明專利申請階段的資助需提交: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審通知書;
獲得授權專利的資助需提交:專利證書、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2)向外國國家(地區)申請專利的資助,應提交與國內專利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合同復印件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同時提交:
通過PCT途徑提出的,提交PCT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通知書、PCT申請請求書、國際檢索報告以及繳納規定費用的繳費憑證;
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意見通知書,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受理通知書、相關繳費憑證及中文譯本。
(3)在外國國家(地區)獲得授權專利的資助:應提交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受理通知書、授權專利公告首頁、授權證書的復印件及中文譯本,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還需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意見通知書。
(4)企事業單位年度涉外發明專利申請總量資助應提交:與國內專利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合同復印件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通過PCT途徑提出的,提交PCT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通知書、PCT申請請求書、國際檢索報告以及繳納規定費用的繳費憑證;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意見通知書,外國專利審查機構作出的受理通知書、相關繳費憑證及中文譯本。
3.權利人證明材料:
(1)單位申請資助的,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團登記證(需有年檢記錄),組織機構代碼副本;企業提供近三個月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事業單位和社團提供開展正常經營活動證明,並提供權利人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個人申請資助的,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證及戶口簿;非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證和成都市長期居住證。
4. 申請非職務發明資助的專利權人還需提供本人在成都市開設的建設銀行儲蓄卡的復印件。
5. 職務發明的專利資助申請人需提供現行合法的財務收據,註明收款單位、開戶行、賬號等。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企業更名後需提供工商註冊變更等相關材料(據實提供)。
以上材料壹式壹份,按順序裝訂,統壹使用A4紙張。申報時,需提供證明材料或復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備核查。
五、申報時限
項目實行常年申報、分批審核,采取後補助支持方式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