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年1月,卡爾·本茨發明了世界上第壹輛三輪汽車,並獲得專利(專利號:DRP 37435[1]),被譽為“汽車的發明者”。與此同時,奔馳的另壹位創始人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發明了世界上第壹輛四輪汽車。
1886年1月29日,卡爾·本茨和戈特利布·戴姆勒兩位德國人獲得了世界上第壹輛汽車的專利權,標誌著世界上第壹輛汽車的誕生。
在1885年和1886年,卡爾·本茨(全名卡爾·弗裏特立奇·本茨,中文名卡爾·弗裏德裏希·本茨,簡稱卡爾·本茨。因為品牌名稱中有“梅賽德斯-奔馳”二字,且奔馳中國官網采用“卡爾·奔馳”的譯名,現譯為“卡爾·奔馳”)和戈特利布·戴姆勒制造了他們的第壹批汽車。
擴展數據
奔馳公司的成立:
1883年,卡爾·梅賽德斯-奔馳在曼海姆成立了梅賽德斯-奔馳汽車公司。
梅賽德斯-奔馳標誌的演變:
戈特利布·戴姆勒在1909年申請了三叉戟標誌的專利權,但奔馳是圓形徽章。戈特利布·戴姆勒的象征來自他寫給妻子的信。他認為他在家裏的房子上畫的星星會給他帶來好運。三叉戟星也象征著奔馳在陸海三個方向的發展空。
1909年,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先生為了紀念他的汽車量產,將三叉戟星上的齒輪圖案改成了月桂樹枝,以示勝利。標誌中的“梅賽德斯”是以其奧地利汽車經銷商埃米爾·耶利內克美麗的女兒命名的。“奔馳”在西班牙語中是幸運的意思。不幸的是,這位美女在40歲時死於壹場不幸的婚姻,但以她命名的做法卻不脛而走。
1909年6月,戴姆勒申請註冊“三叉戟星”作為汽車的標誌,象征著著陸、水上和空的機械化。1916年,在它的周圍加了壹個圈,圈的上面鑲嵌了四顆小星,下面寫著奔馳二字。
奔馳的logo原本是“Benz & quot被字母桂枝包圍著。1926年,戴姆勒與奔馳合並,奔馳的星形標誌和月桂樹枝終於合二為壹,下面是奔馳的字樣。把候月的桂枝改成圓形,去掉奔馳二字。隨著兩家歷史悠久的汽車制造商的合並,制造商再次為該商標申請了專利權。這枚戒指上的星形標誌演變成了今天的圖案,壹直沿用至今,成為世界上最著名的商標之壹。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奔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