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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喪失新穎性的情形

不喪失新穎性:

(壹)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為公***利益目的首次公開的;

(二)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四)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首先,不喪失新穎性的公開的時間界限,專利法規定為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這壹期限又被稱作寬限期,即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發生本法規定的情形,該申請不喪失新穎性。如果超過這個期限再提出專利申請,就不再具有新穎性,不應授予其專利權。

其次,不喪失新穎性的情形,專利法規定為四種:

1.國家出現緊急狀態和非常情況時,為公***利益首次公開的,為了國家和公***利益需要主動公開,這樣的行為應當鼓勵,6個月內可以申請專利,不喪失新穎性。

2.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包括兩層含義:壹是必須是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中國政府主辦的國際展覽會,包括國務院或者國務院各部門主辦或者國務院批準由其他機關或者地方政府舉辦的國際展覽會。中國政府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即雖不是由中國政府舉辦,但經中國政府認可的在國內外舉辦的展覽會。二是必須是國際展覽會,即展出的展品除了有舉辦國的產品以外,還應當有來自外國的展品。在不是中國政府主辦,也沒有被中國政府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的發明創造,就不再具有新穎性。

3.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這裏講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是有壹定限制的,必須是“規定的”,有壹定的規模和規格。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是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不包括省以下或者受國務院各部委或者全國性學會委托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在符合以上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第壹次發表的發明創造,不喪失新穎性。

4.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即他人違反申請人本意的公開。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泄露其發明創造的內容的方式可以包括:他人未遵守明示的或者默示的保密義務而將申請人的發明創造的內容公開;他人用威脅、欺詐、偷盜、間諜活動等不正當手段從發明人或者經他告訴而得知發明創造內容的任何其他人那裏得知發明創造的內容而後公開。這兩種情況的公開都是違反申請人本意的,是非法的公開。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24條,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喪失新穎性:

(壹)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為公***利益目的首次公開的;

(二)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四)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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