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需要具備經濟、學歷、語言水平 、 身體健康這四個條件。
壹,經濟條件
經濟是必要的條件,主要的留學國家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這些國家壹年的留學總費用在30萬以上。學制的話,本科壹般需要3-4年,而碩士則要1-2年。
二,學歷條件
申請大學本科課程者,學歷至少是高中畢業;而申請碩士課程者,則必須是本科畢業,擁有學士學位。除了學歷達到要求之外,在申請學校和專業的時候,還要考慮個人的專業背景、工作經歷及興趣等是否符合對方的要求。
三,語言水平條件
各個留學國家對語言都有要求,英國留學等英聯邦國家主要是看雅思的成績,壹般需要申請者雅思達到6.0以上。赴美,英,澳、加、新等通用英語的國家學習,需通過英語熟練程度考試,如TOFEL、GRE、ESE、GMAT、MELAB、IELTS等。以IELTS為例,中國大陸學生申請赴英、澳、新留學,研究生須6.5分以上。
中國大陸學生申請赴英、澳、新留學,研究生須6.5分以上。?而北美地區的話,是以托福為標準的,壹般申請者的托福成績要達到90分以上。
壹些不以英語為考核的國家會有不同的語言要求,比如日本、德國、法國。當然,不同的學校和專業也會對語言有不同的要求,請大家多關註各大院校當年的招生簡章。
四,身體健康條件
申請出國留學必須身體健康,尤其不能有傳染病、精神病。許多國家對申請者體檢都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申請者的年齡壹般應在18歲以上,35歲以下。?
擴展資料:
在中國大陸,學生把前往香港、澳門等地區的學習也稱為留學,這是由於這些地區有著不同的教育制度。另外,美國等國家組織的壹類海外短期的交換學生計劃,其英文名字“Study abroad”直譯也為留學,請參見海外研修(中國大陸稱為海外交流)。
出國留學考試
1.托福 toefl-- The 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主辦:美國教育考試服務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簡稱ETS)。類別:語言類考試,測試考生的英語語言能力。應用範圍:美國高校傾向申請人使用托福成績進行申請,英國境內的托福考試被暫停。
2.雅思 IELTS -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主辦: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外語考試部、英國文化協會及IDP教育集團所***同擁有。
類別:語言類考試,測試考生的英語語言能力。應用範圍:英聯邦國家傾向申請人使用雅思成績進行申請。部分美國大學如斯坦福大學、喬治敦大學等不接受雅思成績。
3.Ssat Secondary School Admission Test美國中學入學考試,主辦:美國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市的中學入學考試委員會SSATB(Secondary School Admission Test Board)——出題。類別:美國中考。應用範圍:美國、加拿大私立中學的入學考試。
4.SAT-- 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 學術能力評估測試,主辦:美國大學委員會(College Board)。類別:美國高考考察學生綜合能力。應用範圍:美國高校本科申請。
5.ACT- American College Test 美國大學入學考試,主辦:ACT。類別:美國高考 考察學生綜合能力。應用範圍:美國高校本科申請。
6.GRE-- 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 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主辦:EST 美國教育考試服務中心。類別:研究生考試。應用範圍:除法律專業和多數商科專業外,其他領域的美國研究生項目申請。
7.GMAT -- 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主辦:GMAC。類別:經企管理、商科類研究生入學考試。應用範圍:商學院。
8.LSAT -- 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主辦:美國賓西法尼亞州的法學院入學委員會(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簡稱Law Services)。類別:美國法學院入學考試。應用範圍:美國法學院申請 。
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出國留學人員工作若幹暫行規定是中國國務院於 1986 年 12 月批轉發布。主要內容***分七個方面。
(1)出國留學工作的指導原則:根據中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長期堅持有計劃地發展各種形式的出國留學。出國留學工作的方針:按需派遣,保證質量,學用壹致,加強管理和教育。
(2)國家教育委員會在國務院領導下,歸口管理全國出國留學人員的計劃、選派、國外管理和回國後的分配工作。非教育系統的出國留學人員的派出計劃和回國後的工作分配,由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會同國家經濟委員會負責。?
(3)規定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類別,要求具備的政治條件、業務條件、外語條件和身體條件。規定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拔、審批、出國的準備、出國經費管理等具體辦法。
(4)具體規定國內在職人員申請去國外從事博土後研究或實習,以及出國研究生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後,申請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期限和審批辦法。
(5)具體規定公派出國留學的大學生、研究生公費或自費回國探親和公派出國研究生的配偶自費出國探親的條件、期限及審批辦法。
(6)規定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條件及審批手續。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班的學生、國內在學研究生壹般不得自費出國留學。專業技術骨幹人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應盡量納入公派範圍。(7)規定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公職、工齡及學成回國工作的有關事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