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理實體,所以表現為壹些法律上的權利或技術。但無形資產在會計上通常是狹義的理解,即專利權、商標權稱為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包括以下各項:
1.專利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可以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兩種。自申請日起,發明專利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期限為10年;
2.非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沒有法律有效期,只有經濟有效期;
3.商標權商標是用來識別特定商品和服務的標誌,代表著企業的壹種信譽,因而具有相應的經濟價值。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可以依法延長。
4.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壹些特殊權利;
5.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企業依法在壹定期限內開發、利用、經營國有土地的權利;
6.特許經營又稱特許、專營,是指壹個企業在壹定區域內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壹個企業接受另壹個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秘密技術的權利。
總結壹下,無形資產包括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版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等。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
法律依據:
《企業會計準則》第二十條
資產,是指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並且預計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計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形成資產。
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種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不享有某種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可以被企業控制。
預期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