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壹來源采購流程:
1.接受委托;
2.確認該項目是否符合單壹來源采購的情形。
根據規定,符合以下三種情形之壹的,可申請采用單壹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壹是只能從唯壹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是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是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壹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屬於第三種情況的,經同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批準後,采購人可從單壹供應商處直接續簽合同購買。
3.成立談判小組。根據規定,談判小組成員必須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人數應為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采購人代表也應作為談判小組成員之壹。
4.組織談判並確定成交供應商。
談判小組與供應商進行談判,達成壹致意見後,談判結果也得到了采購人的認可之後,就可以填寫單壹來源采購審核表了。註意這裏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應遵循符合采購人需求且成交價格低於市場平均價的原則。
5.成交供應商提交履約保證金;第六步是組織簽約采購合同;
6.組織簽約采購合同;
7.項目經辦人對整個采購過程中形成的采購資料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歸檔;
8.合同的履行與驗收。對於那些采購單壹來源采購方式並且金額比較大的項目采購中心應主動配合采購人做好有關項目的驗收喝跟蹤管理工作。
擴展資料:
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方式有:(壹)公開招標;(二)邀請招標;(三)競爭性談判;(四)單壹來源采購;(五)詢價;(六)競爭性磋商。
公開招標 :
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邀請招標:
1.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競爭性談判:
1.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單壹來源采購:
1.只能從唯壹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壹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詢價采購:
貨物規格、標準統壹、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競爭性磋商:
1.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4.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5.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