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民是享有訴訟權利的,如果自己權利受到侵害,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但是有的人惡意訴訟,通過訴訟手段侵害他人權利,這種行為會受到法律追究。惡意訴訟是近年來在社會上廣泛發生的壹種違法行為,惡意訴訟有以下特點,壹是行為人主觀上都存在過錯或惡意,其行為均具有違法性。二是行為人均以侵占他人財產或獲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為追求目的。三是行為人都以民事訴訟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隱蔽性。四是行為人非法目的的實現都有賴於法院的審判權和執行權,訴訟的合法外衣被行為人惡意利用。惡意訴訟是當事人利用訴訟為自己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訴訟行為。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不當得利是應當返還的。所以,受到侵害的當事人有權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這個賠償請求當然是可以包括造成的後果和實際損失的。而如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那麽將會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二條 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壹百九十條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規定的他人合法權益,包括案外人的合法權益、國家利益、社會公***利益。第三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提起撤銷之訴,經審查,原案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進行虛假訴訟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