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的保護期為2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5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自發明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被授予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對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誤給予補償,但因申請人原因造成的不合理延誤除外。
為補償新藥上市審評審批所占用的時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對專利權人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的專利期限給予補償。補償期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後的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法律客觀性:
發明專利的保護期有多長?發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根據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我國發明專利權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的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發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該條規定解釋了專利權不同於動產和不動產。動產和不動產的所有權沒有期限,但專利權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有效。專利權的這壹特征是由其本質和目的決定的。建立專利制度的目的是通過保護和使用發明來鼓勵發明,它必須在發明者和公眾的利益之間尋求平衡。從最近十年來看,發明專利的保護期,尤其是那些投資大、耗時長的發明如藥品,有延長的趨勢。比如美國規定藥品的保護期為批準之日起17年,可以延長5年,歐盟也做出了類似的決定,藥品的保護期為申請日起20年,可以延長5年。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權“自申請日起計算”。但是,並不意味著專利權人自申請日起就享有獨占的實施權。根據《專利法》第八條規定,專利申請應當經過記過審查批準,在專利局授予專利權後才能正式產生。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或者進口該專利產品或者使用該專利方法。就發明專利而言,由於在作出授權決定之前(自申請日起18個月),發明內容已經公開,申請人的競爭對手可能已經知道專利申請中要求保護的內容,對專利權人的利益構成威脅。因此,專利法第十三條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發明專利的保護是有期限的。在申請專利的時候,我們要確切的知道它能被保護多少年,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利用它創造最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