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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對於申請人有哪些要求

法律分析:並不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權申請專利,有權申請專利的自然人或法人如下:

1.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其合法權利的繼承人

所謂合法繼承人,是指由於發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專利申請權。

2.職務發明創造所屬的法人單位

對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單位。

3.合法受讓人

非職務發明的發明人或者職務發明所屬單位自願將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有償或無償地轉讓給予的人或單位。

4.***同申請人

***同申請人是指***同申請專利的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單位或者單位與單位。***同申請人中,如果事先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辦理。

5.外國人的專利申請資格

外國人包括外國公民和外國法人。為了促進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引進國外先進科學技術,我國《專利法》采用國際通行原則,對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做了如下規定。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專利,如果其所屬國同我國有雙邊協議或***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按互惠和對等原則予以辦理。辦理申請應當委托中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專利辦理機構。

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機構的外國人,享有與中國單位和個人完全相同的待遇。

專利申請權的受讓人或者繼承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應提交受讓或繼承的證明文件。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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