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發明專利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前進行的是初步審查,初步審查的主要內容有兩個內容:1、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格式的審查:核對專利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其格式是否符合規定,例如:請求書中各欄目填寫得是否齊全、正確,是否已按規定繳納申請費等。審查合格者,專利局即發出授理通知書(壹般在壹個月左右),並給予專利申請號。 2、對專利申請內容的審查:是否“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是否屬於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而要保密等。初步審查相對來說是比較容易的,只要專利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其格式是否符合規定,沒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就能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第三十六條?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的時候,應當提交在申請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發明專利已經在外國提出過申請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該國為審查其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