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所說的發明可以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器具)和方法發明(制造方法)。某些技術領域的發明不授予專利,如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以及通過核轉化獲得的物質。計算機軟件的發明取決於它是屬於簡單的計算機軟件還是可以和硬件結合起來區別對待的特殊軟件。後者可以申請專利保護。隨著審查標準的變化,目前簡單的計算機軟件也可以單獨申請專利,不再需要與硬件結合。至於涉及微生物的發明,也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但是,微生物保藏證明應當按期提交。
1、產品發明(包括材料發明)是人們通過研究開發的關於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的技術方案。專利法中的產品可以是獨立完整的產品,也可以是裝置或儀器的壹部分。其主要內容包括:制成品,如機器、設備和各種用品和材料,如化學品、合成物和其他具有新用途的產品。
2.方法發明是指人們為制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壹技術問題而開發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藝流程等技術方案。方法可以是由壹系列步驟組成的完整過程,也可以是壹個步驟,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產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測量方法、分析方法、交流方法等。;產品的新用途。
3.哪些發明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壹般來說,在技術開發和新產品開發過程中取得的成果,由於技術水平較高,應該申請發明專利。如研究了激光技術的應用,在泰成皮革制造中利用激光全息或光柵光蝕刻法開發了全息光柵合成革。那麽,皮革本身和它的制造方法都應該申請發明專利。再比如:用生化技術研制的藥物,無論是藥物還是制造藥物的方法,都應該申請發明專利。又如某廠提出了改進空氣壓縮機的設計方案,可行,實施後的效果將大大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機器性能,故該方案可申請發明專利。
申請發明專利的技術可以是對某壹學科或某壹技術領域帶來革命性變化的開創性或開拓性發明,也可以是在現有技術基礎上進行部分改進和發展的改進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