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可以抵押什麽
抵押貸款壹般可以抵押下列6類物品:
1、存貨抵押。是指以各種貨物作抵押,如商品、原材料等;
2、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作為抵押,包括債券、股票、存單、匯票等;
3、設備抵押。以車輛、船舶、機械設備作為抵押;
4、不動產抵押。以房產、土地等作為抵押;
5、客賬抵押。以應收賬款作為抵押;
6、人壽保單抵押。以人壽保險的退保金額作為抵押。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采用的壹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壹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壹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抵押與質押
抵押與質押的相同點:
1.抵押貸款、都是指借款者以壹定物品作為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兩者均是銀行常見的放款形式之壹。
2.抵押、質押都屬於擔保。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1)提供的擔保物品不壹樣。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土地、房屋)、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比如:存款單、債券)。
(2)占管形態不壹樣。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產,但該房產仍由我占有並保管。若我質押了存款單,該存款單則由債權人占有並保管。
(3)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4)處置權不同。若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上訴由判決後完成抵押物的處置;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
貸款抵押物有哪些?房產抵押貸款如何辦理
申請貸款抵押是幫助解決資金不足問題的常見方式,大多會選擇貸款,如今很多購房者都是通過抵押貸款來購買房子,這樣不僅可以緩解我們的經濟壓力,也能幫助我們購買到我們滿意的房子,那麽銀行的貸款抵押物可以是哪些呢,房產抵押貸款如何辦理呢?
申請貸款抵押是幫助解決資金不足問題的常見方式,大多會選擇貸款,如今很多購房者都是通過抵押貸款來購買房子,這樣不僅可以緩解我們的經濟壓力,也能幫助我們購買到我們滿意的房子,那麽銀行的貸款抵押物可以是哪些呢,房產抵押貸款如何辦理呢?
壹、貸款抵押物有哪些?
現在比較常見的抵押貸款壹般都是固定資產,比如房產和車子之類的,辦理抵押貸款對貸款人的資質是有要求的:
1、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並且有還款能力。
2、沒有違法的行為合還款記錄。
3、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的權利質押擔保或者合法有效的房產做抵押擔保貸款。
二、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遞交貸款資料、看房評估、報批貸款、簽訂借款合同、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放款。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手續壹般步驟如下:
1、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內容要說明貸款的用途、金額及期限等。
2、遞交貸款資料:如果是個人申請房屋抵押貸款,則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借款人身份證、近半年的流水、工作證明、征信報告、房屋產權證等。如果是企業需要抵押房產,應提供的材料有:企業營業執照、企業章程、企業驗資報告、購銷合同、近半年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和近半年的財務報表、資產證明等。
3、看房評估:以上材料全部交齊後,銀行會對抵押的房產進行實地勘察、評估。
4、報批貸款:房屋評估公司會將評估報告或勘估意見書報送至銀行進行審批。
5、簽訂借款合同:借款人與貸款機構簽訂借款合同及全部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由公證人員對其進行公證。
6、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到房產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銀行放款:由於各銀行規定不同,其會將資金以現金、打卡或匯入合作商戶賬戶等形式放款。
以上就是關於抵押物以及房產抵押貸款流程的介紹了,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壹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壹種貸款。
銀行貸款抵押物有哪些
銀行能接受的貸款抵押物大致分為兩類,壹是有形財產,另外壹種是無形財產。有形財產包括房屋、汽車、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等;無形財產包括專利權、有價證券(股票、債券、國庫券、提單等)。這些抵押物壹般都是被銀行認可的。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采用的壹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壹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壹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比較:
抵押貸款與按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壹定的區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轉移占有為條件。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壹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壹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買房者)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余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壹致。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安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壹條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願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壹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抵押物的範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築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抵押貸款的抵押物有哪些?
(壹)抵押人擁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築物;
(三)抵押人購買的預售房屋;
(四)抵押人擁有所有權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六)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七)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八)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除開上述財產外,土地所有權、耕地、國家機關財產等不允許做貸款的抵押擔保,具體有:
(壹)土地所有權及其他依法禁止流通或者轉讓的自然資源或財產;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除外;
(三)國家機關的財產;
(四)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五)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抵押擔保的公司財產,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並經股東大會決議同意的除外;
(六)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
(七)經法定程序確認為違法、違章的建築物;
(八)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或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的財產;
(九)租用或者代管、代銷的財產
(十)已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和未定租賃期限的出租住宅房屋;已依法公告在國家建設征用範圍內的房地產;列為文物保護的古建築、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建築物租用或者代管、代銷的財產;
(十壹)已經折舊完或者在貸款期內將折舊完的固定資產,淘汰、老化、破損和非通用性機器、設備;
(十二)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什麽是抵押貸款哪些財產可做抵押物
抵押貸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采用的壹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壹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
銀行抵押貸款個人可以抵押的東西其實也是比較多的,個人可以抵押的物品主要有以下這幾個:
第壹、可以給銀行抵押房產證,給銀行抵押房產做什麽應該也是不會感到陌生的,有很多的人群壹般都會將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將房產證抵押給銀行,人們就能夠獲得比較高額的貸款了。
第二、可以把車子抵押給銀行,如果人們需要申請貸款的話,也可以把車子抵押給銀行,不過人們將車子抵押給銀行能夠獲得的貸款金額並不會很高,因為車子的價值並不是很高,車子本來每年都是在貶值的。
第三、可以抵押個人的店鋪,如果人們擁有個人店鋪的話,也可以將個人店鋪抵押給銀行。
抵押貸款的抵押物有哪些
抵押貸款是常見的借錢方式,許多銀行或者貸款公司都有類似的業務,這種貸款額度高、利息低、門檻低,只要妳有符合條件的抵押物,就可以很輕松的借到大額貸款。不少人並不清楚哪些是貸款抵押物,下面來盤點壹些,妳可以參考壹下。
常見的貸款抵押物
壹、不動產抵押
簡單的來說,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的有經濟價值的物品。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等土地使用權;
二、動產質押物
質押也是現在常見的貸款方式,以下是常見的動產質押物。
匯票,支票,本票;
債券,存款單;
倉單,提單;
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應收賬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資的其他財產權利;
三、信用抵押
其實純信用貸款無需抵押,這裏指的是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是依據妳的信譽給予貸款,所以信用和資質就是妳的抵押物。
四、擔保
壹般是符合要求的人才可以作為保證人。
具有代位清嘗債務能力的法人;
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
除了抵押物以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具體要求以貸款機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