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A+B+C+D產品構成侵權;
第三,假冒專利是違法的;
第四,建議如果要標註專利號,可以申請A+B+D的專利(實用新型壹般可以授權)。
附上壹些關於假冒專利的規定:
虛假的行為
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包括以下幾種:
1,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包裝上標註他人專利號;
2.在廣告或者其他權利要求書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設計的技術誤認為是他的專利技術;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中設計的技術誤認為是他的專利技術;
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和專利申請文件。
有資格的
假冒他人專利的條件:
(1)肯定有假冒;
(2)假冒的必須是他人已經取得並實際存在的專利;
(3)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是故意的。
相關法律法規
專利權法
第六十三條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應當移交行政部門予以糾正和公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取得的證據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調查處理時,可以要求有關方面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及其他相關資料;檢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產品,查封或者扣押被證明是假冒專利的產品。
專利管理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協助和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八十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專利行政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和調解專利糾紛。
第八十四條下列行為屬於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假冒專利行為:
(壹)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包裝上標註專利標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或者終止後,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註專利標記,或者未經許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註他人的專利號;
(二)銷售第(壹)項所述產品;
(三)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外觀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外觀設計,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涉案技術或者外觀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外觀設計;
(四)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五)其他混淆視聽,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外觀設計誤認為專利技術或者外觀設計的行為。
專利權終止前,在專利產品、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註專利標記,專利權終止後承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不屬於假冒專利行為。
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並能證明該產品的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於罰款的處罰。
刑法
第二百壹十六條假冒專利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