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2008年會計職稱有關小稅種的總結(1)

2008年會計職稱有關小稅種的總結(1)

房產稅——屬於財產稅 (比例稅率)

1.兩種計稅方法

計稅方法 計稅依據 稅 率 稅額計算公式

從價計征 房產余值 1.2% 全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從租計征 房產租金 12% 全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或4%)

2.特殊規定:

(1)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擔風險的,按照“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

(2)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經營風險的,視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

車船稅-定額稅率

壹、納稅人

車船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擁有或者管理”車輛、船舶的單位和個人。

(1)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繳納車船稅的,“使用人”應當代為繳納車船稅。

(2)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

(3)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投資興辦的企業以及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等使用 的車船也需要繳納車船稅,他們是車船稅的納稅人。

有租賃關系,擁有人與使用人不壹致時,如車輛擁有人未繳納車船稅的,使用人應當代為繳納車船稅。

二、征稅範圍

(1)載客汽車(包括電車)

(2)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掛車)

(3)三輪汽車、低速貨車

(4)摩托車

(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機動駁船)

(6)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

三、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輛、自重噸位、凈噸位

(1).載客汽車、電車、摩托車,以“輛”為計稅依據。-人

(2)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按自重每噸為計稅依據。-貨

(3).船舶,按凈噸位每噸為計稅依據。

四、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車船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中記載日期的“當月”。

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

印花稅: 比例 定額稅率 (行為稅)

壹、納稅人: 中國境內書立、領受、使用稅法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主要包括: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領受人和使用人。

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鑒定人。

特點: 納稅人自行完稅

二、征稅範圍:

合同類: 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

產權轉移書據:財產所有權和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的轉移書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 花稅。

營業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其他賬簿,包括各種日記賬及明細賬簿

權利許可證照: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三、各比例:

(1).借款合同 0.05‰萬分之零點伍

(2).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等 0.3‰萬分之三

(3).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合同、記載資金數額的營業賬簿等 0.5‰(萬分之伍)

(4).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 1‰

(5).因股票買賣、繼承、贈與而書立“股權轉讓書據” 1‰

契稅-比例稅率—有幅度3-5%

壹、納稅人:在我國境內承受(獲得)“土地、房屋權屬”(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

契稅是針對“承受方”征收的,外國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也是契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征稅範圍(重點)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

「提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3).房屋買賣

(4)..贈與

(5)..特殊——視同轉移:(1)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2)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3)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4)以預購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提示」土地、房屋權屬的典當、繼承、出租、抵押,不屬於契稅的征稅範圍

三、契稅的計稅依據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稅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確定。

(3)土地使用權:)、房屋:),為所:)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的壹方繳納契稅;:)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4)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以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為計稅依據。

四、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

(1)契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2)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稅收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城鎮土地使用稅-定額稅率(有幅度的差別稅額)

壹、納稅人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是指在稅法規定的征稅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提示」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同樣征收。

(1)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者個人繳納;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實際使用人繳納;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者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4)土地使用權***有的,由***有各方分別繳納。

二、征稅範圍

凡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不論是國家所有的土地,還是集體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範圍。

三、計稅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

(1)凡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定,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應當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待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後再作調整。

四、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1)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取有幅度的差別稅額。

(2)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算

年應納稅額=實際占用應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五、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提示」只有第五種情況是從…… “之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余都是從“之次月” 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三檔地區差別比例稅率 7% 5% 1%

壹、納稅人

(1)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2)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進口貨物行為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稅額。

「提示」納稅人在被查補“三稅”和被處以罰款時,應其偷漏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同時補、罰,並加收稅收滯納金。

「提示」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算

應納稅額=(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適用稅率

  • 上一篇:多聯機新風系統有什麽類型 多聯機新風系統類型介紹詳解
  • 下一篇:港澳通行證怎麽辦理?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