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父親去世後,祖父母和提問者壹樣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如果祖父母後來去世,其子女(即叔伯)有繼承其遺產的權利,包括從提問者父親處繼承的房產份額。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繼承人的範圍和順序。
繼承按以下順序: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壹順序繼承人的份額壹般應當相等。
分配遺產時,應當照顧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遺產。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其個人財產交由壹個或者幾個法定繼承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日用品;
(三)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壹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親。壹般來說,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執行人。繼承人不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占或者搶奪。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處理遺產前作出放棄的表示。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如果沒有到期的跡象,現在是放棄遺贈。
西豐縣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