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高調行善曲解了善的本意。從中國乃至世界的總體形勢上,我們可以看出,當今社會高調行善者多是具有很高財富資產的富翁們,在捐助社會方面,無非就是大把大把地撒錢。如果他們壹味地堅持如此高調地宣傳自己所謂的行善行為,勢必會在社會公眾中造成壹種“行善是富人們的專利”的思想觀念。普通人會認為行善只是社會上部分富人們的權利,從而使他們行善的思想弱化。缺少幫助他人的道德品質。
第二,從中國目前的個別富人的高調行善行為來看,並沒有起到明顯的帶頭示範作用,良好的社會風氣更無從談起,所以,請對方辯友不要反復提到個別行為個體的高調行善行為會起到廣泛的帶動作用。事實上,這些個別的富人高調行善行為引發了眾多普通民眾的不滿與抵觸情緒,使仇富心理更進壹步升級。
第三,高調行善並不會成為監督的有效手段,反而容易成為部分人貪汙受賄、名利雙收的手段。據新華社報道,南京慈善總會副會長潘鍇紅日前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被批捕。這個在被捕前3天還高調出席慈善捐贈活動的“高調慈善家”,涉案金額高達5168.8萬元。這和某些被戳穿的“詐捐”看似有天壤之別,但實質上,這不過是壹種更隱蔽、更高明的障眼法,借從他人手中不合法、不規範攫取的財富,為自己撈取名和利的雙豐收。最後還是在有關部門的調查介入的情況下,事情才水落石出。
第四,從中國傳統的行善理念來論證。中國人歷來講究行善,與行善相伴的,同時還有“善欲人見非真善”等主張低調的行善理念。照顧受助者的尊嚴和情緒,除了是壹種行善技巧,更是壹種人文關懷。“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不食嗟來之食”這些話也直接表達了受助者在被施舍過程中的尊嚴需求。行善之後通過某種形式張揚自己的行為,本也無可厚非,畢竟這是個人的自由,我們不能對其進行道德設限。但若這種張揚利用了受助者的感恩心態,並把受助者與自己的高調進行捆綁宣揚,那麽,這便是壹種過了頭的高調,也即人們所說的“暴力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