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廣東為例,評高級職稱評不對論文不作硬性要求。
2015年底,廣東省衛生計生委在省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成立職稱評審改革小組,召集參與當年職稱評審的所有專家召開座談會。
專家壹致認為,應該移除壓在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肩上的論文和科研“兩座大山”,更註重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
2017年新年伊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聯合下發《實施意見》,進壹步從職稱評審方面鼓勵引導衛生人才向基層流動,紮根服務基層,強力補齊基層衛生人才“短板”。
尤其值得註意的是,《實施意見》采納了職稱評審專家與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普遍意見,明確提出,申報者申報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時,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壹要求,對論文、科研課題要求亦不作硬性規定。
高級職稱評審予以傾斜:
針對普遍反映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招不進,留不住”、職稱晉升難等問題,《實施意見》也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解決措施。
壹方面,結合廣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人才隊伍的特點和實際,改革適用範圍劃定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但不含三級醫療衛生機構。
另壹方面,改革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對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實行單獨評審,並在評審專業組中單獨設置全科醫學專業評審。
取得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只在全省縣(市、區)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不含三級醫療衛生機構)聘任,實行評聘結合,並落實工資待遇。
以上內容參考?廣東省人民政府-評高級職稱論文不作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