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海澱北部園區發展現狀
1、海澱北部園區基本概況
海澱北部園區收入主要源自永豐產業基地、中關村環保園、中關村創新園和溫泉蘇家坨信息通信及生物工程與新醫藥功能區,***計23.26平方公裏。主要產業分布為電子信息產業、新材料產業、能源環保產業、網絡通信產業和科技金融產業等。
截至2010年底,園區所屬永豐基地、環保園、創新園***有341家各類企事業單位簽約入駐,從業人員總數約4.2萬人,入駐企業實現總收入約442.4億元,上繳稅費總額約25億元,產出強度為3.52億元/萬平米。從產業情況來看,網絡通信類企業實現總收入約172億元,占入駐企業總收入的38.9%;電子信息類企業實現總收入約120億元,占入駐企業總收入的27.8%;新材料、新能源和環境科學類企業實現總收入約61億元,占入駐企業總收入的13.8%;航空航天類企業實現總收入約50億元,占入駐企業總收入的11.3%;其他企業2010年實現總收入約39.4億元,占入駐企業總收入的9%。園區收入集中度較高,總收入上億元的企業45家,總收入為431.42億元,占基地總收入的97.5%。
2、發展思路和做法
(1)明確北部園區產業功能定位。根據海澱區“十二五”時期北部地區建設發展規劃,未來五年,海澱北部園區將在現有產業發展基礎上,重點打造“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新材料產業、新能源與環保產業、電子信息及通信產業、生物工程與新醫藥產業”等五大特色產業功能區,建設形成約40平方公裏的研發型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帶,成為引領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首都自主創新的新地標。
(2)制定完善企業(項目)入駐標準。為確保入駐企業符合北部園區產業功能定位,海澱區制定完善了北部園區重點企業引進辦法,進壹步明確了引入企業的類型,並對引入企業的投資規模、投資強度、產值、主營收入和稅收增長率等做出明確規定。
(3)吸取園區建設發展經驗,制定系列政策措施。海澱北部園區政策體系涉及財稅、上市支持、融資、創投、產學研和人才等諸多領域。高新技術產業政策擴大到孵化器、創業投資和產學研等方面,政策不斷完善。園區也在積極借鑒和吸納其他園區發展經驗,嘗試整合不同部門資金,發揮資本集中使用效率。
(4)采取措施控制供地成本過快上漲壓力,保證土地利用效率。土地開發費用和拆遷費用過高,推高了土地供給成本,已成為海澱北部園區亟需解決的問題。為此,海澱區通過將壹定時期內北部入駐的“增量”企業所形成的區級貢獻的壹定比例資金、“存量”企業區級貢獻的部分資金以及專項資金中的壹部分拿出來,設立***同的“資金池”,對低於基準地價的入駐項目按不同情況,統壹從這筆資金中給予補貼,實現對相關產業企業的用地成本補貼,達到控制地價的目的。
二、海澱北部園區加快發展步伐中存在的問題
1、用地集約節約化程度有待進壹步提高
用地集約節約化使用存在的主要問題:壹是新增土地資源有限,土地供應成本又在不斷攀升,如何把稀缺的土地資源與產業定位發展和積聚結合,並落實到實際土地使用政策和管理實踐中是需要重視研究的問題;二是園區土地規劃使用仍然沒有避開與其他園區的結構性趨同,沒能與其他園區形成較好的協同互補;三是招商過程中土地供應標準沒有完全統壹,標準容易突破,對產業積聚和園區整體集約節約化利用帶來挑戰和壓力。
北部園區在總體發展水平上具有壹定優勢,但從單位面積產值上看,園區的運營效率並沒有顯著優勢,土地資源需要進壹步集約利用。園區企業之間分工不夠緊密是造成用地集約節約化程度不高的壹個重要原因,對願意來中關村發展的企業入駐北部園區產生負面影響,制約了主導產業的集群化發展。目前海澱園入園企業逐年下降,主導產業集群化發展程度不高,進壹步影響了用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
2、現有高端引入新增產業的措施有待進壹步深化
目前,海澱北部園區整體尚未形成產業集群競爭優勢,產業互動和競爭溢出效應未能得到有效體現,在高端產業引入上還存在壹些問題有待解決。壹是園區產業競爭溢出效應和創新能力有待提高。園區人均創新指標的優勢不能有效發揮,長期來看必將影響園區高端專業人才集聚,不利於創新能力提升。此外,科技人員數量與園區收入相關性不強,科技人員的創造力未能充分發揮。新產品收入比重和科技活動經費投入強度降低,反映企業創新、研發投入以及園區產業扶持政策需進壹步加強。二是以大型企業為主導的產業鏈有待培育和深度整合。盡管專利絕對數量占優,但授權的相對數、科技收入比以及新產品銷售收入比等指標不高。原因在於對創新能力發展起重要作用的自主創新支持政策、產學研合作轉化機制、孵化器功能、產業集群等因素未能將配套產業和技術進行高效的銜接。三是商務環境、交通便利性與居住環境在壹定程度上制約了高端人才和產業集聚,存在提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