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受讓人來說,應註意專利權的轉讓人是否是該專利的合法持有人、該專利權是否還存在其他***有人、該專利是否是職務發明、專利權的轉讓人是否為國有企業等。如果是國有企業,則需要按照我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有關國有資產轉讓的規定,履行國有資產流轉的手續。
2、確認專利權的類型和法律狀態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3種專利。由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不經過實質審查,其專利權的“穩定性”與發明專利相比相對較弱。因此,受讓人應充分了解所轉讓專利權的類型,權衡轉讓的潛在風險,必要時可要求專利權人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檢索報告。同時,受讓人還應該對待轉讓專利權的法律狀況進行檢索,以證實待轉讓的專利是否為有效專利,並確認專利權的剩余有效年限。
3、應當簽訂正式書面的轉讓合同
專利權實際上是壹種財產權,但是作為專利權客體的發明創造它又是無形的,不能像有形財產那樣被實際地占有,因此專利權的歸屬是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登記簿為準。所以,我國專利法規定,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的轉讓合同,並及時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同時需要註意的是,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4、明確專利被無效後的處理方式
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自始即不存在,已經履行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還專利權轉讓費,但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部分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