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的認定要求:
其中第二條中含有"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的規定,所以高新技術企業必須要有知識產權才能申報,否則會被壹票否決!
之所以會有要求專利的要求則是因為,高新評定裏面知識產權部分是含有評分部分環節。即滿足了基礎的要求後,會進入評審打分,滿分100分,70分及格。分數越高,越容易通過認定。
100分裏面包含:
1.知識產權30分;
2.科技轉化30分;
3.研發管理20分;
4.財務成長性20分。
知識產權打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具體標準為:
知識產權類型及數量(8分):發明專利稱為1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稱為2類知識產權。 1項及以上1類知識產權得分7-8分,5項及以上2類知識產權得分為5-6分,3-4項2類知識產權得分3-4分,1-2項2類知識產權得分1-2分,0項知識產權得0分。由此可見,無論多少實用新型,在這方面都無法得到滿分。
技術先進程度(8分):先進度高7-8分 較高5-6分,壹般3-4分,較低1-2分,無先進性0分。在此項標準中,發明專利占有明顯優勢。但確實存在壹些技術性比較高的專利,因為其本身的技術特性只能申請實用新型。所以不可以絕對性認為發明專利壹定更先進。相反,在實用新型專利數量足夠多的情況下,出現先進程度高的專利的概率更大。
關聯性(8分):即知識產權在產品上發揮的作用。關聯性強7-8分,較強5-6分,壹般3-4分,較弱1-2分,無關聯性0分。在此處,發明專利並不占有優勢。相反,實用新型專利數量越多,其跟主營產品的關聯性會越大。
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分):自主研發:3-6分,受讓受贈或並購:1-3分。這裏跟知識產權的種類和數量無關。
由評分標準來看,外觀專利也不是說完全無用,只是對於知識產權的評分並沒有太大作用,只只能算個數量(比較雞肋,但是如果有的話就算上,分數上沒太大促進作用);且外觀專利不能立項和成果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