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成果的定義
根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是指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通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產生。
2、科技成果的形式
通過對科技成果的定義可以看出,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的科技成果常見形式有: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國家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壹級中藥保護品種、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範、技術訣竅、技術使用許可等。
3、科技成果來源證明材料
(1)企業內部項目:對於企業自主研發的項目,證明材料包括項目立項、結題、成果鑒定報告、知識產權證書或驗收通知、論文等證明材料。
(2)企業外部項目:證明材料:正式的技術交易合同、產學研合作合同、專利購買協議、已出版的標準文本等證明材料可選提供。
4.科技成果有什麽特點?
(1)是由特定的R&D項目產生的。
企業投入研發費用後,對於成功的項目會形成相應的科技成果。企業應當將科技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創造應用作為項目審批和驗收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2)理論性非技術成果不屬於科技成果;
(3)具有實用價值、新穎性和先進性;
(4)應有完整的內容和存在形式,如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科技報告等。
(5)通過第三方鑒定。主要通過查新報告和檢測報告。
溫馨提示:科技成果轉化壹直是高新技術企業的難點和重點,也是丟分的重災區。因此,企業需要提前做好科技成果轉化的準備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