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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作室的稅收政策

壹般的個人工作室基本都是個體工商戶,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稅收政策處理。

個人工作室屬於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征收辦法,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稱為征收率。考慮到小規模納稅人經營規模小,且會計核算不健全,難以按增值稅稅率計稅和使用增值稅專用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實行按銷售額與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建議辦法。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壹律調整為6%。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具體如下: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經營所得,是指具體如下: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壹)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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