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項目的建設首先要獲得政府關註及有關扶持,首先必須先有項目立項報告,立項報告通過篩選通過後,再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專家論證後,才最後審定。這實際上也是壹種常見的審批程序,是列入備選項目和建設前期工作計劃決策的依據。立項報告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後,才可進行以可行性研究為中心的各項工作。
要完成項目建設方案,包括行業市場分析和銷售模式、規模和產品極少、廠址的選址及建設工程詳細方案、產品的工藝技術、設備選擇、人員組織、五年規劃、節能與消防、投資與成本、效益及風險等的計算和評價;內容詳實、嚴密地論證項目的可行性和投資的必要性。其基本框架如下:
1. 總論
2. 項目建設背景
3. 項目介紹
4. 項目技術方案
5. 項目建設條件與廠址選擇
6. 節能
7. 消防
8. 環境保護與勞動安全
9. 企業組織和勞動定員
10. 項目實施進度安排
11. 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12. 財務分析
13. 經濟和社會效益評價
14. 可行性研究結論與建議
15. 相關附件
以上就是有關標準立項報告怎麽寫的內容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如果感覺有用,請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