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債權人等。股權轉讓過程中對小股東權利的損害主要是大股東利用其優勢地位侵害小股東的知情權和表決權,使股權轉讓行為完全被大股東控制。
以股份回購為例。實踐中,雖然回購價格可以反映公司的質量,但回購通常發生在上市公司與大股東之間,是典型的關聯交易。
如果交易的資產狀況存在明顯或隱藏的問題,難以在交易價格中體現,則可能因股東大會擅自作出決議而侵害中小股東的利益,導致股東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決議的訴訟風險。
這是股權結構不合理,信息披露不規範造成的。因此,應當重視股份回購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護股東的知情權和表決權。
第二,債權人權益保護中的法律風險。
股份有限公司債權人實現債權的重要保障是公司資本。根據資本不變原則,除非修改公司章程,否則不得變更公司資本。但是,股份回購減少註冊資本後,必然會減少註冊資本,不利於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所以壹方面涉及到信息的公開;另壹方面,債權人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可能會提前提出相應的保護措施,比如設定明確的財務績效標準,以防止公司即使在資金不足或財務狀況惡化的情況下也采取回購行為。
第三,股權瑕疵的法律風險。
在實踐中,股權瑕疵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虛假出資瑕疵的法律風險。也就是說,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格明顯低於所認繳的出資,虛假出資的股東被法律要求償還出資,這種情況多發生在知識產權等非貨幣出資中。因此,對轉讓方進行投資的類型進行審查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非貨幣投資,容易出現虛假投資。
2.出資不足(違約)轉讓瑕疵股權的法律風險。即股東未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除補足出資額外,還應當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所以也需要調查轉讓方出資的實際情況。
2.虛假出資瑕疵的法律風險。即股東根本沒有出資,用欺騙手段取得登記機關的信任。在虛假出資的情況下,股東不僅要補足出資,還要承擔行政處罰的法律責任。
綜上可以看出,受讓方並不知道轉讓方存在投資瑕疵,因此受讓方股東不會對投資承擔任何責任,但公司或其他股東要求轉讓方用轉讓價款補足投資。否則,在明知有瑕疵的情況下,股權受讓人在實踐中壹般承擔出資的補充賠償責任。
第四,價款支付的法律風險。
股權轉讓價格的支付應該非常謹慎。在此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1)轉讓價格確定的法律風險。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通常有幾種方式:以股東出資時股權的價格作為轉讓價格;以公司凈資產作為轉讓價格;以審計評估價格作為轉讓價格;拍賣和改變銷售價格作為轉讓價格;國有股轉讓價格不得低於每股凈資產值。
實踐中可以考慮先通過綜合評估確定股權轉讓基準價,再通過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2)支付方式選擇的法律風險。包括選擇支付工具的法律風險;付款方式選擇的法律風險;價格監管中的法律風險——價格保證金:受讓方應承諾受讓方資金合法且完全有能力履行資金,並確定是否完全履行支付股權轉讓對價的義務。
動詞 (verb的縮寫)股權互換(交叉持股)的法律風險。
交叉持股容易產生不當關聯交易(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使企業產權模糊,難以形成實際控股股東,公司管理層人員代替公司所有者形成內部人控制;
關聯公司可能受到大股東或控股集團意誌的損害,小股東可能在商業機會和利潤分配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從而激發股東沖突。
所以可以考慮通過公司章程進行限制。對外投資時,投資限額必須受到相關機構(三會)表決的限制,以加強對關聯公司經營決策的監督和控制,保護表決權。股權置換在實踐中有三種方式,即股權置換、股權加資產置換或股權加現金置換。
6.股權繼承面臨的法律風險。
股份有限公司以資本合並為主,不存在股權繼承的問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既具有股東人格權的屬性,又具有人格權不可繼承的法律性質,因此股權繼承的程序和方式不同於壹般繼承。
就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對繼承人的股東資格進行必要的限制,包括授權其他股東或者公司以公允的價格收購繼承人繼承的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的取得必須得到其他股東的承認或認可。股東個人的管理能力、社會經驗、聲譽、道德品質等因素在股東中是不可避免要考慮的。
擴展數據:
1、股權轉讓合同的有效風險及其防範
除法律、法規規定股權轉讓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方可生效外,依法成立的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法律規定股權轉讓合同必須經過審批程序才能生效,主要限於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和公司國有股權的股權轉讓。
轉讓方和受讓方也可以附加合同生效的條件,如約定本合同在轉讓方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後生效,或約定本合同在公司其他股東承諾放棄優先購買權時生效。
需要註意的是,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意味著股權轉讓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的合同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實際轉讓的時間問題,即受讓方取得股東身份的時間問題。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後,只有在合同雙方適當履行後,股權轉讓才能實現。
2.股權轉讓合同的履約風險及防範
在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中(相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將股權移交給受讓方(具體是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公司股權轉讓的事實和要求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意向),而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按照約定向轉讓方支付轉讓款。
轉讓方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可能提供虛假數據和信息。為防範此類風險,受讓方可以要求轉讓方對其不誠信行為可能導致的未來糾紛和債務進行擔保或提供擔保,如向公證處交存保證金等。
誠然,在交易過程中,受讓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權轉讓對價的義務。為此,轉讓方可以在股權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賠償的範圍和計算方法,轉讓方也可以要求受讓方進行擔保或者提供擔保。
3.股權轉讓合同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禁止和拒絕任何規避法律的合同安排。如果壹個股東想成功轉讓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受讓方想成功收購全部或部分股權,成為新的股東。設計股權轉讓合同時。
必須註意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對轉讓主體、內容和程序的規定,遵守《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民商法網-公司股權轉讓法律風險的識別與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