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中專教師、衛生系列、軌道交通工程、體育教練申報工作指南另行發布。高校教師和實驗系列由各高校自主評審。
壹、評審對象範圍
我市現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經事業單位管理部門審批的“雙肩挑”人員可申報職稱,申報時應提供審批手續,且從事壹線專業技術工作時間不少於全年工作時間的三分之壹。已退休人員、達到退休年齡人員(按有關文件規定延緩辦理退休手續除外)和公務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我市各專業評委會評審專業參見《武漢市2019年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專業目錄》(附件1)。專業技術人員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對照此目錄進行申報。
二、申報渠道
(壹)公有制經濟領域專業技術人員:
人事檔案關系在我市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個人提出申請,通過本單位人事部門逐級申報參加評審。
(二)非公經濟領域專業技術人員:
1.在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繳納社保滿壹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個人提出申請並提供檔案托管憑證,經用人單位推薦,可通過單位註冊納稅所在區的非公人員職稱受理點申報。
2.人事檔案關系由市、區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個人提出申請,經用人單位推薦,可通過人事檔案在管的人才服務中心申報參加評審。
(三)委托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
人事檔案關系非我市管轄的專業技術人員,按人事管理權限委托評審。須個人提出申請,經用人單位審核推薦,由具有相應人事管理權限的上級主管部門向市職改辦出具《委托評審函》,方可參加我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三、申報數量控制
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在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推薦申報高、中級評審。對納入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試點的單位,結構比例按報備方案執行。未完成崗位設置管理的事業單位,須完成崗位設置工作後,在結構比例內按崗推薦。特殊情況需申報評審的,經主管部門或區職改部門審核,市、區事業單位管理部門同意,報市職改辦備案後方可申報。
非事業單位不控制申報數量。
經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聯合選派、參加對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務期間參加職稱評審的,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進行申報。
四、申報條件
(壹)各專業(系列)申報評審條件見附件2。也可自行查閱“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專題專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申報評審條件”欄目(/html/zcpd/)。職稱外語(醫古文、古漢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和繼續教育證書不再作為我市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
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和專業崗位,可以用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例等成果形式替代論文要求。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壹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不作論文要求。對“從事專業”為自然科學研究、農業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或檔案研究管理的,視為研究屬性明顯,申報時需作論文(著作)限制;對“從事專業”名稱中雖不含“研究”字樣,但屬科研崗位的,申報時由用人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按省相關文件規定把握論文要求。
(二)壹直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工作,尚未認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流動專業技術人員,可比照企事業單位中同等學歷、工作年限的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申報參加我市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全日制博士畢業後壹直在非公有制單位工作滿三年、尚未認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除中、初級實行全國統考的系列(專業)外,可按規定程序直接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鼓勵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軍隊轉業人員到企事業單位創新創業。從機關調入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1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和政府人社(職改)部門審核同意,3年內申報評審副高級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可不受基礎職稱的限制,比照同資歷人員,按破格條件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務。退役後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的,按鄂職改辦〔2018〕46號(附後)文件規定執行。
五、申報程序
(壹)個人申請。嚴格個人申報誠信制,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申報指南要求和申報評審條件,真實準確填寫、提供有關材料,並在“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員誠信書”(附件3)上親筆簽名,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申報或申報時提交材料不全的,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取消參評資格或撤銷任職資格,並記入全市職稱失信黑名單。
(二)單位推薦公示。嚴格用人單位推薦首審負責制,用人單位對推薦程序及申報人員崗位、工作經歷及業績材料審核把關負主要責任。用人單位推薦時,可制定不低於省級標準的單位推薦標準,推薦程序應公開透明。用人單位審核時,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認真核對原件,仔細核查內容,確認申報對象無禁止性申報評審職稱的情形(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用人單位公示時,應將推薦結果和推薦個人的壹覽表等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用人單位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上“基層推薦意見”欄目,出具“申報人員工作崗位符合申報條件規定,個人信息和業績材料已經審核,均真實有效,同意上報”的推薦意見,經單位負責人簽名並蓋公章後,報送主管部門審核。凡用人單位未按程序推薦、審核把關不嚴、協助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將相關問題移交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
(三)逐級審核。市(區)主管部門、區人社職改部門根據相關職能職責負責審核復查環節工作,對於管理範圍內的個人申報材料壹壹對照原件進行審核,由經辦人員簽名並蓋公章後,將原件、申報材料、電子數據壹並報市集中審核受理點審核。凡在審核復查中玩忽職守,出現重大審查失誤的,將在全市範圍內通報。
六、申報材料及要求
申報各專業(系列)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申報人員和用人單位,按照下列要求完整提供申報材料,並整理為3個部分,裝入《評審資料袋》。(未裝袋原件另附,按權限審核後現場退還。)
(壹)不裝訂部分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壹式2份;(須采用統壹印制表格填寫,字跡工整、內容完整,不得復印)
2.《綜合考評壹覽表》(評審類提供,A3幅面打印)壹式20份;《測試考核表》(測試與考核相結合類提供,A4幅面打印)壹式3份。
(註:“測試與考核相結合類”含以下專業的中級、助理級:農業技術、交通工程、圖書資料、檔案、律師、公證、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建築材料等9個專業類,以及城市建設專業類中的建築裝飾設計子專業;其余均為“評審類”。參見附件1)
(二)“資格類”裝訂部分(請按以下順序排列,打印目錄)
1.申報人員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A4幅面,下同)
2.《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員誠信書》原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單位提供,需推薦單位審核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4.任現職的資格證書復印件;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須提供《武漢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用認定登記表》復印件(單位提供);律師、公證專業人員還須提供“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5.《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申報高級職務需提供近2014—2018年5個年度的考核登記表,申報中級職務需提供近2015—2018年4個年度的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需推薦單位審核人簽字並加蓋公章。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說明。)
(以下可選擇性提供)
6.《破格申報人員資格審查表》原件壹份;(僅破格申報人員需提供)
7.《非本系列(專業)職務轉評本系列(專業)職務審查表》原件壹份;(僅改報專業平級轉評人員需提供)
8.《職稱外語水平(古漢語、醫古文)考試成績通知單》、《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明》復印件;(不作為申報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人員可自願提交)
9.《機關分流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表》壹份。(從黨政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報人員需提供,且須提前填寫此表,提交相關資料,經逐級審核,市職改辦審查同意簽章後再申報。)
以上需填報表格,統壹使用武漢市人事考試院印制發放或設定制式的表格(見附件4),自制表格壹律無效。
(三)“業績類”裝訂部分(請按以下順序排列,打印目錄)
1.申報人員《專業技術業務工作總結》1份;(約3000字,本人簽名)
2.任現職以來所完成的主要工程設計、工藝、施工、管理項目;科研課題;標準編寫等竣工、驗收或成果鑒定材料復印件;(需顯示申報人員的項目角色、完成量、完成效果或行業地位)
3.任現職以來主要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及經濟、社會效益等資料的復印件;
4.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或其它代表申報人學術水平的有關材料復印件。(論文期刊需復印封面、目錄、版記和本人論文頁)
以上所要求提交的復印件除身份證復印件外,原件均需隨材料逐級提供審核,審核經辦人員需在復印件上簽字並加蓋公章。
七、申報時間、地點
(壹)今年評委會辦公室集中受理職稱申報評審材料的時間為:8月1日~31日;集中審核受理點地址:江漢區新華路25號偉業大廈509室;聯系電話:85812162。
(二)我市申報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的人員,若持有往年全國會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合格成績且在有效期內的,可於8月份申報;參加2019考試的,待合格成績發放後再申報,屆時請關註“武漢人事考試網”(www.whptc.org)的“通知公告”欄目。
八、其他有關事項
(壹)放寬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等要求。從2017年5月1日起,職稱外語(醫古文、古漢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和繼續教育證書不再作為我市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需要評價外語或計算機水平的系列(專業),由評委會將其納入評價指標。對在農林水壹線和新城區非政府所在地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不作外語和計算機要求。
(二)繼續實行破格申報專審制度。對不具備規定的學歷資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從嚴掌握破格申報與推薦。確有真才實學、突出能力、特殊成果、顯著業績的破格申報者,須經破格專審程序後受理。事業單位人員“單破”需報市職改辦專審(“雙破”申報不予受理);企業人員“單破”需經主管部門出具專審意見,“雙破”需報市職改辦專審。
(三)轉評申報政策。專業技術人員在新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專業申報條件的,可以申報轉評。國家明確規定以考代評的系列專業,應先通過國家考試;轉評後晉升上壹級職稱的,原任職年限可合並計算,與新崗位職業有關的工作業績可作為晉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同壹年度不得同時轉評、晉升,同壹年度不得申報兩個及以上專業職稱。
(四)打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術人才職業通道。在生產壹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並作出貢獻的技能勞動者,取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後因工作需要轉換到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壹年以上、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可分別申報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於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事業單位高技能人才符合職稱申報條件者,可在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空缺內申報相應級別評審。
(五)職業資格與職稱有效銜接。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者,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可用於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和申報評審高壹級職稱。國家已規定實行中初級職務“以考代評”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詳見武職改辦〔2018〕20號文)
(六)凡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3年以上,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企業中的生產經營管理人才,符合“鄂人社發〔2017〕21號”文件條件要求的,可直接申報參加我市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評審。其他人員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仍按“鄂職改辦〔2015〕98號”文件執行。
(七)評審費按省物價局鄂價費〔2001〕302號文件規定執行,高級400元/人,中級200元/人。推行網上繳費,繳費對象與辦法由各主管部門報送材料後另行告知。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漢市2019年高_中_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專業目錄.xls
2.附件2——2019年武漢市職稱評審條件適用文件.zip
3.附件3——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員誠信書.doc
4.附件4——相關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