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購買專利之後,至少是需要變更申請人,發明人是否變更需要視規定而自行決定。變更的過程,稱為著錄變更,在專利的信息中是有標註的,變更前後的信息都是可以查詢到的。轉讓專利的,只是轉讓專利的所有權,專利發明對專利享有著名權的,轉讓專利不能變更專利發明人的名稱。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事業單位,在專利授權後,專利權歸屬申請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壹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