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有學歷與工作經歷的要求、技術能力與業績成果的要求、學術水平與研究能力的要求。具體如下:
(壹)學歷與工作經歷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1,下同)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7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8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0年。
3、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0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2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7年。
5、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再增加5年。
(二)技術能力與業績成果:
1、獲得與消防技術相關的省(部)級及以上層級技術發明等獎項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排名前5名);
2、依法獲得有關消防技術專利權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3、擔任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縣級以上區域消防安全或者火災風險評估項目不少於2個。
4、擔任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建築的消防安全咨詢、評估項目不少於5個;
5、擔任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單體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建築的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項目不少於15個。
(三)學術水平與研究能力:
1、作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8位),編寫已頒布實施的行業及以上層級消防技術標準1項;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統壹書號(ISBN)的消防技術相關專業著作(譯著),本人獨立撰寫不少於2萬字;或者參與編寫已投入使用的消防技術相關專業書籍,本人獨立撰寫不少於6萬字(對未註明作者撰寫章節的不
能作為研究成果);
3、在有國內統壹刊號(CN)的核心類期刊上,或者在有國際統壹書號(ISSN)的國外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消防技術相關論文不少於3篇(每篇不少於2000字,下同);
4、在有國內統壹刊號(CN)的非核心類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消防技術相關論文不少於5篇;
5、在省部級內部刊物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消防技術咨詢與評估報告、課題研究報告不少於7篇;或者在地市級消防技術刊物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消防技術咨詢與評估報告、課題研究報告不少於10篇。
報考消防工程師系列,最對口的專業是消防工程技術。其核心課程,包括建築電氣控制技術、消防燃燒學、建築防火設計原理、通風與防排煙技術、建築消防給水工程、火災監控系統設計與施工、常用滅火系統的設計與施工技術、消防技術裝備等。
就業領域,是工業與民用建築消防系統的設計、施工,智能大廈、工廠消防系統的運行和維護,企事業單位消防管理,消防行政部門管理部門。該職業資格***分三類:二級消防工程師,壹級消防工程師,高級消防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