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職業資格和工作能力。
(5)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學歷和年齡要求
1,獲得博士學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2.獲得碩士學位(含獲得留學碩士學位,需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方法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響,沒有舉辦專門的招聘會,通過網上投簡歷的方式進行招聘活動。
考生可根據職位列表選擇合適的職位,填寫《塔城地區引進人才基本信息表》,並將《塔城地區引進人才基本信息表》及其簡歷發送至3232695215@QQ.COM,發送電子版。
提交材料包括:①塔城地區引進人才基本信息表。2簡歷。(3)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彩色照片),請註明“姓名——塔城地區簡歷介紹投遞專用”。
電子簡歷發送時間:即日起-2020年6月365438+10月31,送完即止。
(2)簽訂意向書。對有就業意向且符合招聘條件的引進人才簽訂就業意向書。
(3)檢查。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家庭和社會關系等。
(4)舉報。被招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
(5)體檢。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確定體檢地點,組織引進人才體檢,體檢項目和合格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6)人員到位。被招聘人員由人社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出具報名函,並向用人單位報到。
(七)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經人社部門核實。
(八)用於發放工資。聘用單位憑試用期聘用合同和工資介紹信到人社部門、財務部門開具檔案工資。
(9)試用期後的考核。試用期滿壹年後(從試用期聘用合同簽訂服務期之日起計算),進行試用期考核。
(10)辦理編目手續。考試合格及以上者,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三。待遇和保障措施
(壹)引進人才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後的工資按自治區正式職工統壹工資標準發放,同時繳納五險壹金。
(二)引進人才試用期壹年,經考核合格後,辦理註冊手續。
(三)引進在管理崗位工作的人才,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壹年並經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八級職員待遇;獲得博士學位者工作滿壹年並考核合格,可享受7級職員待遇。
(四)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引進人才(衛生專業人員除外),取得碩士學位滿壹年,經考核合格,可授予中級職稱,享受相應待遇,不受崗位限制;獲得博士學位者,工作滿壹年並考核合格,可推薦授予副高級職稱,享受相應待遇,不受崗位限制;
(五)在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引進人才,取得碩士學位滿壹年,經考核合格,可享受中級職稱待遇,不受崗位限制;取得博士學位的,工作滿壹年並考核合格,可享受副高級職稱待遇,不受崗位限制;職稱晉升按相關文件執行。
第四,優惠政策
(壹)周轉房待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的,按照博士90平方米、碩士60平方米的標準,由地、縣(市)提供具備拎包入住條件的周轉房。
(二)購房補貼:在本地購買首套住房的,由當地、縣(市)財政按照博士20萬元、碩士65438+萬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購房補貼。
(3)職稱待遇:在原單位已取得職稱者,經介紹可優先在同級聘用;有突出貢獻的,可以低層次、高層次聘用;填補了本地區空白或有突出貢獻者,可不受學歷限制,按程序認定為特殊人才,優先申報更高級別職稱。
(4)職級待遇:在原單位擔任職務的人員,經介紹後可根據工作需要平級安置,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有突出貢獻的,可以破格提拔。
(五)配偶安置待遇:引進人才的配偶為黨政機關、單位正式在職人員的,原則上按照“對口對口、空缺崗位”的原則妥善辦理調動手續;配偶為非從業人員的,按其專業、特長安排工作,工資納入地、縣(市)級財政系統。
(6)探親待遇:家庭在塔城地區以外的引進人才,6年內每年可享受30天探親假,探親往返路費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標準報銷;6年後按自治區幹部職工探親假規定執行。
(7)工齡:引進人才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自動離職的,經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實,按政策連續計算工齡。
(8)戶口遷移:根據本人意願,可將戶口遷入當地,配偶、父母、子女的戶口也可隨遷,按實際居住地直接落戶。
(九)科研支持:引進從事“產學研”科技成果轉化的人才,轉化項目經地區有關部門論證後,給予壹定的項目啟動資金;將技術、項目、專利帶到或引進當地生產或開發新產品,產生經濟效益,並獲得壹定的科研成果獎勵;人才引進對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各類專家,以及階段性重點工作或特殊崗位急需人才,給予壹定的生活補貼;所需費用采取“壹事壹議”的形式,由地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計劃,報地委批準執行。
(十)人才綠卡:為引進人才申請人才綠卡,持卡人可免費乘坐當地公交,免費遊覽區內旅遊景點,每年享受壹次免費健康體檢,在區內醫院享受中國醫科大學專家服務,子女可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學校就讀;針對助學貸款未還的貧困學生,該地區采取“壹事壹議”的方式解決;表現突出的持卡人,作為點名培養候選人,在公務員轉崗中優先考慮。
動詞 (verb的縮寫)配種期
在塔城地區服務期限不低於6年(含試用期)。
不及物動詞管理和評估
用人單位負責對引進人才的管理和考核。如不履行崗位職責,可向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經審核同意後,可以解除招聘合同,辦理辭退手續。
電話:0901-622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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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急需人才引進崗位。xls
塔城地區引進急需人才基本情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