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劃公開引進1高層次人才。詳見《興安盟直屬部分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附件,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引進條件
(壹)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就業: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齡、戶籍、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2)下列人士不得登記:
1.軍人;
2.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3.聯盟內部工作人員;
4.在公務員錄用考試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公職人員;
6.就業後構成回避關系人;
7.有關規定不得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
第三,介紹程序
(1)註冊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公告網站為興安盟黨建網(網址:/)和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網址:),報名網站為興安盟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27日上午9: 00至2021年4月28日下午6:00,截止時間不等。
2.申請人必須按照本公告規定的有關規定和附表規定的引進人才的年齡、戶籍、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等具體條件進行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壹個職位。
3.報名者須按要求完整、清晰、真實、準確地填寫報名表,並上傳本人近期2寸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申請人須使用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有效)或護照報名,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件應與參加評審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壹致。
4.在填寫簡歷時,申請人必須完整填寫自己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份、院校、院系、專業)和畢業後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份、工作單位、主要工作崗位)。
5.對有專業要求的崗位,考生所學專業必須與引進人才所需專業壹致。專業相近或相同的職位,考生應分別填報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
6.限興安盟戶籍的職位報考人員應在2021年4月29日前具有興安盟戶籍或高考時為興安盟戶籍。
7.成功的申請者需要打印登記表(壹式兩份)。因報名表填寫內容不全、不完整、不清晰、不真實、不準確而影響筆試、評優、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為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05:00-17:00,截止時間不等。
2.地點:盟黨政綜合樓壹樓東北角人才服務局大廳。
3.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申請人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1)登記表壹式兩份;
(2)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全日制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21屆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前,可提供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在國內就讀證明。人員名單經公示確認前,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引進資格)、註冊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全日制研究生學歷認證教育部;
(4)資質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崗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工作期間工資發放表復印件(法人和財務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與引進人才崗位相關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等相關材料;
(6)工會外在職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由單位法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4.資格要求:
(1)申請人須在登記表上簽字,保證提交的相關材料與人事(學籍)檔案內容壹致,復印件與原件壹致,真實可信;
(2)考生在參加資格審查前,需要編制報考所需材料目錄,將所需材料復印件裝訂成冊,在資格審查時提交給工作人員;
(3)申請人未按要求編制目錄並裝訂成冊,造成材料丟失或提交材料不全、不全,影響評審結果的,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結果在網上公示。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資格。
(3)評估
評標辦法、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體檢
1.體檢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任部發〔2005〕1號)、《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任廳發〔2007〕1號)及修訂後的標準執行。
2.應聘人員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5)調查
1.考察工作由各人才引進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引進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工作經歷、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是否存在回避關系。
2.考察結果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工作結束後,各考察部門應將考察工作和對擬引進人員的考察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報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六)宣傳和就業
1.擬引進人員信息在興安黨建網、興安盟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舉報。
2.公示期滿後,在公示期間反映影響就業問題並經核實的,不再引進;對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引進,待問題查清後再決定是否引進。
3.公示期滿,無問題的,由人才引進主管部門向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檔案及相關材料,經審核同意後,辦理聘用和編制登記手續。
4.引進人才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未通過的,取消聘用。
5.引進人才納入事業編制,按事業單位人員管理,享受事業單位相應崗位待遇,最低服務年限不低於5年。
四。相關要求
1.候選人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的全過程。在人才引進的任何階段和試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引進條件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人才引進正常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2.申請人在引進人才期間應保持電話通訊暢通。如因個人原因導致信息溝通不暢,影響資格審查、評優、體檢、考察或聘用,後果自負。
3.本方案由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後另行決定。
4.引進人才相關事宜及信息通過興安盟黨建網、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發布,敬請關註。
報名電話:0482-8267670
技術咨詢電話:0482-8266117。
興安盟直屬部分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xlsx
中* * *興安盟委員會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