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A類:國內外頂尖人才:院士、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等榮譽;
B類:國家級領軍人才:國家級壹等獎;世界五百強董事長、總經理
C類:省級領軍人才:國家級二等獎;省級壹等獎;中國五百強董事長、總經理
D類:市級領軍人才省部級二等獎;正高或特級技師+相關專業技術條件、課題等;省部級百強榜董事長、總經理;
E類:高級人才:正高、副高或高級技師+相關專業技術條件、課題、科研項目,取得授權專利;杭州市規模以上企業的經營管理人才;獲得市級榮譽或持有註冊金融分析師、精算師、證券保薦人等證書的;杭州市核心技術人才(指公司技術總監、總工程師);具有博士學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
法律依據:《中***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幹意見》
7.積極培育國家“萬人計劃”人才。更好統籌利用國內外人才資源,在繼續重視引進培育國家、省“千人計劃”人才的同時,加大對國家“萬人計劃”人才的支持力度。國家“萬人計劃”人才可按規定認定為B類人才(杭州市國家級領軍人才)並享受相應的安家補助和政策待遇,與國家“千人計劃”人才壹並管理服務,享受國家“千人計劃”人才的政策待遇。制定實施市級配套政策,國家“萬人計劃”人才獲得國家或省特殊支持經費資助的,市財政按照1︰1的比例給予配套資助。
22.進壹步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將E類人才(杭州市高級人才)租賃補貼提高至每月1500元(以後每2年根據房屋租賃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全面推行人才公租房貨幣化補貼模式。允許符合杭州產業發展導向且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不落戶申請購房或租賃補貼。在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四縣(市)工作的市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實際工作地、戶口所在地及工作單位所在地相壹致,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市級購房或租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