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來淮創新創業的頂尖人才、急需高層次人才,采取“壹人壹策”做好安居保障服務,每年在淮工作超過4個月、沒有自有住房的,可免費入住精裝專家住房,不設使用期限。
來淮創業就業的大專學歷以上人才,在沒有自有住房或用人單位未安排住房情況下,可申請入住市或者縣區人才公寓,其中碩士以上人才免費入住3年,本科生、大專生3年內可分別按同地段公***租賃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50%、70%繳納租金,期滿後需騰退或按公***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全額繳納租金;對大專以上學歷人才,沒有自有住房或用人單位未安排住房的,可按照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申請***有產權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有產權房保障的,可在政府出資份額最高為保障標準50%的條件下,與政府形成***有產權。
人才來淮創業就業,並繳納養老保險等社保後,在淮安市購買規劃用途為住宅的首套商品住房時可申領購房補貼。
1.頂尖人才、急需高層次人才,按購房總價的50%兌現購房補貼,其中人才申領時已在淮創業或全職工作超過5年的,每增加1年兌現比例再增加1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創業高層次人才按照創辦企業年均營收額超過1500萬元、500—1500萬元、200—500萬元標準,分別兌現50萬元、40萬元、30萬元購房補貼。
3.我市“333產業”等實體經濟企業引進的博士研究生以上人才、碩士研究生、“雙壹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別兌現3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購房補貼。
4.我市民辦非企業引進的博士研究生以上人才、碩士研究生,分別兌現15萬元、10萬元購房補貼。我市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以上人才兌現15萬元購房補貼。
5.對享受購房補貼的人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放寬至4倍。
拓展內容
每名人才只能申領壹次購房補貼,夫妻雙方都符合條件的,購房補貼可疊加享受。已獲得專家住房產權或申領購房補貼的,不得申請人才公寓、***有產權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公租房租賃補貼;已入住專家住房但尚未獲得產權的,不得申請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公租房租賃補貼;已享受人才公寓保障的,不得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公租房租賃補貼;已申領購房補貼或享受***有產權房保障的,停止發放公租房租賃補貼,不再提供人才公寓。各地人社和住建等部門,要加強信息***享,***同做好監督管理。
享受購房補貼的人才需在淮工作滿5年,不滿5年的,按實際服務年限每不滿1年以20%比例退還購房補貼。已兌現購房補貼的商品住房,在淮繳納社保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