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是附加分數。納稅、婚姻狀況、知識產權、獎勵和榮譽、科技創新、無償獻血、參加誌願服務、參加“春風行動”捐贈、連續5年納稅等都可以給予壹定的加分。主要目的是對近五年內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在本市就業、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擁有有效中國發明專利或在職期間做出突出貢獻、為杭州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壹定的加分。
第三類是減法指數。其中包括守法誠信指數下降。即五年內提供虛假信息申請積分入戶、有犯罪記錄、行政拘留、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五年內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按減分處理。分數在20到80分之間,扣除累計分數,不設上限。也就是說,如果妳酒後駕車,妳將被扣分。
第四類是壹票否決制。拒絕指標是指申請人有嚴重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其加分資格被取消。
應用條件:
1.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2.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總分100以上(3月申請者可忽略);
4.無嚴重犯罪記錄,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法律依據:《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修訂)》六。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由基本分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壹票否決指標組成。基本分項指標包括年齡、就業和參加社保情況、戶籍和居住年限、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能水平等。獎金指標包括獎勵和榮譽、社會服務、投資納稅、科技創新等。減分指標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壹票否決指標是指有嚴重犯罪記錄和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者活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