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天津 工業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 工作 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學院全稱:天津工業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院代碼:13700(國標)
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學海道38號
基本情況: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是天津市高等職業院校提升辦學水平示範院校、是天津市高等職業院校提升辦學能力建設院校,是全國第二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學院設有智能類、機械類、工業與信息類、經濟管理類、工業技術類五大專業群,涵蓋28個專業體系。其中鋼鐵智能冶金技術專業是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機電壹體化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電子商務、電氣自動化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是天津市重點建設專業,智能互聯網絡技術、雲計算技術應用、智能控制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是院級特色建設專業。
學院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50.3%,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40%,“雙師型”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66.2%;教師承擔各級科研立項課題達160余項,發表學術論文近770余篇,獲得國家實用新型專利50余項。
學院擁有智能制造實訓中心、智慧城市實訓室、網絡攻防與測評實訓室、水環境監測與治理實訓室、數控加工實訓中心等***96個專業實訓室。實訓室建設適應現代智能制造產業轉型、升級,突出生產性教學與先進企業生產技術的銜接,實訓設備、開設的實訓項目與智能制造、大數據等高端技術產業集群相對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養能力。
學院積極響應“壹帶壹路”倡議,搭建與世界對話、交流的橋梁。學院在2019年建設烏幹達魯班工坊依托中烏姆巴萊工業園開展國際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有數控加工實訓區、鉗工實訓區、電氣自動化技術實訓區和工業仿真實訓區,實訓區配備專業先進的教學設備,現已正式投入使用,為非洲青年提供技術技能培訓,提升了非洲青年 就業 能力。烏幹達魯班工坊以需求為導向、以標準為引領,在校校企園四方聯動的建設下,持續為烏幹達青年創造就業能力提升平臺,實現國際化育人最大效能。
學院註重學生綜合職業素質和實踐技能培養,連續多年 成功 舉辦全國及天津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在近兩年天津市高職高專院校職業技能大賽中我院***有84名同學分獲壹、二、三等獎,其中31名學生在天津市高職高專院校技能大賽中成績優異免試升入本科院校繼續深造。
學院 畢業生 技術技能強、綜合素質高,深受用人單位青睞。學院與青島海爾集團、新天鋼集團、中天鋼鐵集團、 江蘇 沙鋼集團、天津電裝電子有限公司等眾多知名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就業合作關系。壹對壹的為 畢業 生提供充足就業選擇,確保畢業生優質就業。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設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學院紀檢辦對整體的招生過程實施全程監督,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項基本要求”、“十公開”、“三十不得”等工作紀律,負責監督招生的每壹個環節,確保我院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招生簡章與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招生領導小組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 誌願 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 收費標準:① 學費 標準:高職類壹般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專業55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2022年 新生 報到須知。②住宿費標準: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4人間1000元/生/年;6人間700元/生/年;8人間600元/生/年。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最終價格以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誌願和 高考 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根據考生誌願,參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 考試 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誌願實行順序誌願省份,錄取以誌願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壹誌願報考天津工業職業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壹誌願報考天津工業職業學院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誌願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次類推。實行 平行誌願 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條 專業誌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壹專業誌願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誌願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誌願不設分數級差。 內蒙古 自治區按照該區實行動態排名精確定位 填報誌願 的辦法,在錄取中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壹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按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對於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四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條 各專業公***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八條 錄取工作結束後,我院將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 書 。同時,考生可通過我院校園網、咨詢電話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註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後,學院依據《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其中對於學生有意願進行專業調整的,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壹條 我院實行雙 證書 培養,學生完成規定學業,且成績合格者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我院有完善的學生在校資助體系,獎優包含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誌 獎學金、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和學院獎學金;助困包含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綠色通道、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校內資助等多種形式有效結合的資助政策,在全面落實國家助學政策同時,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2年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高職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與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壹致的,壹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學院紀檢電話為022-26983768。
第三十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院網址:
咨詢電話:022-26983723、26983773
咨詢QQ: 1821427968
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學海道38號
郵編:3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