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湖南師範大學的轉專業政策

湖南師範大學的轉專業政策

相關學院: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41號令)和《湖南師範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校發[2021]42號),現就2022年本科生轉專業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1.本次申請轉專業的對象為2021級本科生。

二、學生可根據以下條件申請專業:

1.條件壹:在第壹學年結束時,學生通過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全部課程(包括補考和重考),且必修課(正考)加權平均成績在同年級、同專業中排名前20%的,可以申請轉入符合要求的相關專業。

2.條件二:學生確實有某項特長或興趣,能夠通過轉專業充分發揮特長的,可以申請轉到與自己專業相關的專業。申請轉專業時,需要提供與轉專業相關的專長證明材料,包括:第壹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大學級及以上學科競賽壹等獎證書(壹等團隊獎排名前1、壹等省獎排名前3、壹等國家獎排名前4)、國家發明專利授權。證明材料應當由擬調入學院的相應學科的三名以上專家進行審核、批準和公示。

3.條件三:在第壹學年結束時,不能達到條件壹、條件二要求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入符合要求的相關專業,且其高考成績達到學生所在省份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如果沒有當年所在省份的參考數據,則參考湖南省的招生情況確定。如果不確定,學校招生部門會根據當年的整體招生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4.如有國家政策法規,按相關文件執行。

三、學生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準轉入相關專業:

1.以專項招生形式錄取的,錄取前有國家相關規定或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包括公費師範生、吐魯番定向、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南疆單獨辦學、中外合作辦學等)。)不能轉其他專業。

2.參加單獨考試並報名參加職業高中對口、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的學生,不能轉入其他專業;音樂、舞蹈、美術、體育、播音與主持、編導等專業的學生不能轉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學生不能選擇轉此類專業。被外國語中學推薦錄取到語言類的學生,不能申請轉非外語專業。

3.已完成大類分流的學生,不能申請轉本類其他專業;符合學校當年轉專業的政策,可以申請轉到本類別以外的專業。

4.高考選考科目不符合當年申請轉專業的條件。

5.受到記過以上處分,正在受處分期間的。

6.被退學者,保留學籍或應予開除。

7.在校期間換過壹次專業的。

8.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不允許轉專業。

  • 上一篇: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教務處電話 附號碼及其他聯系方式
  • 下一篇:技術開發費免稅政策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