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認為,申請發明專利需要具備三個條件,第壹,妳的發明不是已有的發明,或是在已有發明的基礎上有更先進的創新,第二,妳的發明有具有實用價值的可行性。
華為申請的無人機身份識別專利,就是這樣壹種具有創新性和實用性的發明。
壹、申請專利的硬性條件能用來申請專利的事物,必須是新型技術發明、新型實用改進和新型外觀設計這幾類情況,而能否被認證通過專利申請的關鍵,同樣也是取決於這項發明是否具有創新性和實用性。
具有創新性和實用性?的意思就是,妳的發明要麽是全新而有實用性的,要麽就是在現有技術基礎上改進後實用性更高的。舉三個簡單的例子:
1.在沒有自行車的年代,妳發明了自行車,那麽妳就可以申請自行車的?技術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2.在妳申請了自行車專利之後,如果別人在妳的自行車技術基礎上,把自行車改進得更先進、更省力、更耐用,那麽他雖然不能申請自行車的技術發明專利,但卻可以申請自行車的?新型實用改進專利?。
3.如果他發明的自行車外觀和妳的自行車外觀有顯著區別,並且他的自行車外觀明顯比妳的自行車外觀更符合科學規律,那麽他又可以申請自行車的?外觀設計專利?。
別看我上面講得這麽繞,實際上已經高度簡化了,在真實的專利審核判定案例中,審核部門對專利認證的判定邏輯遠比我上面講的要更加復雜得多,不僅僅只是看是否創新、是否實用,還要考慮授權期限、區域性、排他性等等,並且從受理專利申請,到實際專利授權,中間的流程非常嚴謹而繁瑣。
二、淺談華為申請的無人機身份識別專利此次華為公布的?無人機身份識別專利?,根據其專利簡介中我們可以看到,其無人機身份識別技術中,包含了無人機的物理標識,接入標識和應用標識,去分別存儲在不可擦寫、授權擦寫和反復擦寫的權限區域。
有IT人士由此分析認為,華為的這項專利很可能是在為無人機與手機APP的互聯做準備,但這暫時也只局限於猜測,未來究竟會用在什麽領域,就讓時間來說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