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有租賃設備、工程承包、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
技術轉讓和引進主要形式有以下幾種:采用成套設備引進和轉讓、合作生產、補償貿易及合資經營四種形式。
由於轉讓技術的權利化程度和性質的不同,技術轉讓又可分為四種基本類型:
1、專利權轉讓。專利權轉讓是指專利人作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持有權移交給受讓方的技術轉讓形式。
2、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讓與方將其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移交給受讓方的技術轉讓形式。
3、專利實施許可。專利實施許可是指專利權人或者授權人作為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的技術轉讓形式。
4、非專利技術轉讓。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轉讓是指讓與方將其擁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的技術轉讓形式。
擴展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技術貿易中的知識產權轉讓包括
1、有關專利技術的轉讓或許可。
(1)專利申請權轉讓;
(2)專利權轉讓;
(3)專利實施許可。在實際中,所有權的轉讓較為少見,絕大多數是轉讓使用權,即專利實施許可,專利權人許可受方在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
2、商標權的許可。
單純的商標轉讓或許可,不能視為技術轉讓活動。實際上,技術轉讓往往是各種知識產權在貿易中得到利用的壹種綜合行為,包含了商標的轉讓或使用許可。在壹般情況下,只要技術供方願意把技術秘密提供給受方,也就會同意把商標的使用權提供給對方。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技術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