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另有規定外,現澆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與模板接觸面的面積以平方米計算,不扣除後澆帶所占面積。二次澆築後澆帶模板按後澆帶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2.現澆鋼筋混凝土墻、板單孔面積小於0.3 m2的洞口不予扣除,洞口邊墻模板不予增加;單個洞口面積大於0.3 m2時,應扣除洞口所占面積,洞口側壁模板面積計入墻、板模板工程量計算。
3.基礎:
(1)肋形基礎:分別按毛石混凝土、無筋混凝土、有梁鋼筋混凝土、無梁鋼筋混凝土計算。有梁式條形基礎的地方,梁的模板按梁長乘以梁的凈高以平方米計算。次梁移交給主梁時,次梁的模板計算到主梁壹側。當梁高(指基礎擴大頂面至梁頂面的高度)超過1.2m時,條形基礎的板模板按無梁型計算,擴大頂面以上的模板按混凝土墻工程計算。
(2)獨立基礎:按毛石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獨立基礎與模板的接觸面計算,其高度從墊層上表面至柱基礎上表面計算。現澆獨立柱基礎和柱的劃分:(h)柱基礎模板工程采用高度小於下壹相鄰高度(h 1)2倍的柱基礎;對於2次以上的列,應用相應的列模板項目(見圖1)。
(3)杯形基礎:杯形基礎將預制柱的杯口底面與基礎(h)的擴大頂面連接起來。高度小於0.50m的按杯形基礎模板工程計算,高於0.50m的部分按現澆柱模板工程計算;其余的,應用杯形基礎模板項目(見圖2)。
(4)全屋基礎:當扁梁全屋基礎有擴大或金字塔形墩時,應並入扁梁全屋基礎計算。梁式全屋基礎梁梁高超過1.2m時,底板按無梁全屋基礎梁模板項目計算,梁按混凝土墻模板項目計算。箱式全屋基礎應分別按無梁全屋基礎、柱、墻、梁、板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
(5)承臺:應分別按條形和獨立承臺計算。全屋承臺按全屋基礎對應的模板工程計算。
(6)設備基礎:根據分段設備基礎的不同體積,分別計算模板工程量。框架設備的基礎應分別按基礎、柱、梁、板、墻的相應項目計算;底層設備基礎應納入梁板工程計算。如果同壹設備基礎的中間部分被分割成塊,其中壹部分為框架,則應分別計算。
框架設備基礎的柱模板高度應從底板或柱腳的上表面至板的下表面計算;梁的長度按凈長度計算,梁的懸臂部分應包含在梁中。
地腳螺栓套筒孔的不同深度作為壹個單位,單獨列出計算。
二次灌漿按實際體積以立方米計算,不扣除地腳螺栓孔所占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漿體積。
(7)混凝土擋土墻按混凝土的實際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4.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的模板工程量分別按柱、梁、板、墻計算,附墻柱在並入墻體的模板工程量內計算。
5.當設計規定預制鋼筋混凝土板之間需要現澆板縫時,板縫寬度(指下口寬度)大於2cm小於20cm的,按預制板之間填充現澆板縫項目計算,板縫寬度超過20cm的,按平項目計算。
6.層合板的模板是通過板周圍的長度乘以板的厚度乘以接觸面來計算的,並應用平板項目。組合梁按組合件兩側的模板接觸面計算。
7.柱與梁、柱與墻、梁與梁、梁頭與板頭伸入墻內的搭接部分不計算。
8.構造柱外露部分按圖示外露部分計算,馬牙槎模板面積按馬牙槎寬度乘以柱高計算。
9.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梯按圖示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樓梯和樓板之間的分割以樓梯梁的外邊緣為界,樓梯梁包含在樓梯的水平投影面積中。小於500mm的樓梯間所占面積不扣除。樓梯踏步、踏步板、平臺梁等側模板不單獨計算。
10.整體螺旋樓梯、柱式螺旋樓梯按各旋轉樓層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樓梯與走道板的邊界為樓梯梁的外緣,計入樓梯的水平投影面積,樓梯踏步、踏板、平臺梁等側模板不單獨計算。
11.現澆鋼筋混凝土懸挑雨棚、陽臺按圖示懸挑部分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墻外梁板邊模板不單獨計算。如出墻超過1.50m,梁、板分別套用相應項目。
12.懸臂天溝按實際體積以立方米計算。與板材(包括屋面板、地板)連接時,以外墻外緣為分界線;與圈梁(包括其他梁)連接時,以梁的外側線為分界線。在外墻的外邊緣或梁的外部線的外面是懸垂檐槽。當懸挑天溝墻高度小於40cm時,應采用懸挑工程;檐口天溝墻高度超過40cm時,應按欄板全高計算。混凝土飄窗板、空調板按懸挑工程執行,單體小於0.05m3的按零星分項工程執行
13.具體臺階按圖中所示臺階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包括沿300mm的臺階和頂臺階),不包括梯帶。步端兩側模板,不另計算。
14.現澆混凝土水池按構件外部體積計算,水池內、外、底部模板不單獨計算。
15.零星構件適用於現澆混凝土扶手、柱欄桿等單個體積小於0.05m3的小型構件,其工程量按混凝土實際體積計算。
16.預制鋼筋混凝土框架柱的現澆接頭(包括梁接頭)按設計規定的截面和長度以立方米計算,套用框架柱的接頭工程。
第二,預制鋼筋混凝土
1.除非另有規定,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的模板工程量應按混凝土的實際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2.基礎梁按相應截面梁的項目計算。
3.大屋面板之間的槽形面板按大屋面板項目計算。t形板按檁條項計算。
4.L形板按單肋工程計算。
5.樓梯休息平臺板、女兒墻板、壁櫥板、吊櫃板、櫥櫃板等小平板按預制平板項目計算。
6.預制大門框可分別按柱、過梁對應項目計算。
7.小罐按實際容積以立方米計算。
8.預制樁尖按虛體積計算(不含樁尖虛體積)。
9.根據框架周圍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泄漏網格。
10.零星構件適用於體積小於0.05m3且未列入項目的各構件。
11.煙道和通風管道應按混凝土的實際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12.預應力混凝土構件按實體積計算。
三。結構
1.除非另有規定,結構工程的模板工程量應分為現澆、預制和構件三類,分別按現澆混凝土和預制混凝土的有關規定計算。
2.用蓄水(油)池和液壓滑動鋼模板建造的煙囪、筒倉、倒錐殼水塔、圓形筒倉壁和造粒塔壁,應按混凝土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3.對於水塔和筒倉,混凝土與模板的接觸面積應按圖示尺寸以平方米計算。
4.倒錐殼水塔的水箱應按混凝土的實際體積以立方米計;水箱的提升按不同容積計算。
5.鋼筋混凝土走廊、開口沈箱、化糞池、人孔、支架和天溝的模板應根據混凝土體積以立方米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