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資產是企業資產中並非為了銷售而專供企業經營活動中使用,且經濟壽命較長的資產項目。在西方國家的企業中,長期資產通常包括以下內容:(1)房地產、房屋及設備(也叫廠場設備),含房屋、土地、機器、工具和設備、器具及其裝置、運貨設備等;(2)自然資源,如森林、油井、礦山等;(3)無形資產,是企業擁有的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收益而無實物形態的特定權利,如專利權、商標權、版權、企業的信譽等。長期資產壹般要在各資產帳戶中按其原始價值反映。除土地不計提折舊外,廠場設備均應按期提取折舊;礦山等自然資源應每期計提折耗;專利權等無形資產應每期進行攤銷。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長期資產壹般不包括在長期投資之內,通常是單列壹項,而對無形資產則應分別反映其原始價值和現有凈值.
分類
長期資產包括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
(1)長期投資。長期投資是指將資金投入不可能或不準備在壹年內變現的資產,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2)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壹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
(3)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資產,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權等。
(4)遞延資產。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的應當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及大修費用支出等。
(5)其他資產。公司的其他資產是指除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以外的長期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