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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歲當官的大唐神童,是怎樣拯救和延續國運的?

中國歷代被稱為神童的人非常多,但少年成名,長大後未必有高於常人的成績和作為。相反由於過早的捧殺和拔苗助長,導致這些神童苗子早早地“枯萎”,宋朝天才神童方仲永就是因為後來缺乏教育和學習,長大後成了普通人。

而少年成名,長大後同樣做出經天緯地事業的人也有,今天我們說的就是唐朝天才少年劉晏,是他在唐王朝極度衰弱的時候,通過實行多種經濟措施,力挽狂瀾挽救延續了唐朝,其理財思想和理財舉措甚至影響了明清兩朝,公認為中國歷史上卓越的理財家。劉晏有什麽卓著的政績,值得後世稱頌不已呢?

劉晏(716年-780年),字士安。曹州南華人(今山東菏澤市東明縣),少年被譽為“神童”。9歲時唐玄宗在泰山封禪,劉晏獻頌文,玄宗對劉晏這麽小就擅長文章非常驚奇,命宰相張說出題當朝議對,劉晏對答如流,玄宗非常高興將其帶回長安當了太子正字,做了壹名校正書籍中錯誤的官員。

762年,唐代宗李豫任命通州刺史劉晏為戶部侍郎兼京兆尹,擔任度支使、轉運使、鹽鐵使、鑄錢使等職。

長達八年的安史之亂過後,唐朝的農業生產遭受了極大的破壞,唐朝政府面臨嚴峻的財政危機。雪上加霜的是,受戰亂影響,漕運河道受阻,皇糧無法輸送到都城長安,長安城內不僅百姓饑荒,而且宮內上下也失去了三餐保證。

在唐朝政府四面楚歌之時,唐代宗把運輸漕糧的重擔交給了時任吏部尚書,兼任度支、轉運使的劉晏。

沿著漕運路線考察壹番後,劉晏深感頭痛。漕運過程本就復雜,需先組織幾千艘船只,把長江中下遊產的糧食運到揚州集中。然後再從揚州經運河進入淮河,由淮河轉入沐河,再進入黃河。進入黃河之後西上,經三門峽之險後才轉入渭河。水路蜿蜒曲折3000裏,才能到達長安。如今,河道不通已是壹大問題,而解決問題的勞動力又是壹大困難。

經過戰亂後,百姓傷亡慘重,人工嚴重短缺。此外,又因為戰亂後社會秩序還沒恢復,各地盜賊蜂起。

要想恢復沐河漕運,實需過關斬將,並非容易之事。所幸的是,劉晏是個憂國憂民之人。“見壹水不通,願荷鋪先往;見壹粒不運,願負米而先趨。”他不會因為困難而放棄救國救民,更何況聖命難違。劉晏下定決心,無論如何也要恢復漕運。他將所有困難上報後得到了上級部門的全力支持。

劉晏首先組織大量民工和兵丁疏浚河道。為了確保人工到位,他廢除無償徭役制度,改為工資雇用制。

為了降低風險,劉晏設計了分段接運的運輸方案,分別在沐河、黃河、渭河設置了周轉站。當運船到達周轉站時,不轉下壹段水道,而是把漕糧從船上卸下,另裝到另壹水道的船只上。這樣就省去了周轉運船的麻煩,提高了運糧效率。為了確保整個貨運安全,劉晏派出官吏和軍隊沿途押送。

之後,劉晏還在運輸工具上做了改良,不惜成本打造堅固耐用的船只,每艘船投入1000緡(穿銅錢的繩子,每緡1000文),用以支付材料和人工費用。為了克服漕運中的最大困難—闖過水流湍急的三峽關,劉晏改進了船纖所用的材料,制成了堅韌的纖繩,減少纖夫傷亡事故。每船配備30人拉纖,5人撐籬,解決了船只通行的技術難題。

當第壹批漕糧順利運抵達京城時,迎接的唐軍“皆呼萬歲”。由沐河運送過來的糧食物資等不僅解決了當時唐朝都城內官員和百姓的基本生活問題,而且鞏固了危在旦夕的唐朝中央政權。

通過改革運輸方案和改進船只,劉晏成功完成了漕運任務,他的才華也因此被唐代宗賞識。此後,劉晏被升任為兼管財政的宰相,他通過對鹽鐵、農經、貿易等財經業務進行改革,進壹步改善了唐朝的財政狀況。

劉晏認為“戶口滋多,則賦稅自廣,故其理財以愛民為先“,所以在進行改革時他堅持“養民以養稅之道”。劉晏的“養民”“愛民”思想,在他改革漕運時就已經得到了體現。他在揚州設中轉倉,以分段運輸方式運送漕糧,使“江岸之運積揚州,沐河之運積河陰,河船之運積渭口,渭船之運積太倉“。

施行轉運制的同時,他還使用雇傭勞役的方法,為百姓增加了就業機會。主管財政後,在改革鹽務時,劉晏再次“以愛民為先“,制定了壹系列“養民”政策,在改善百姓生活的基礎上使國家富裕起來。

在劉晏改革鹽務制度前,唐朝的鹽業施行國家專賣制度,統壹由官府收購由制鹽戶生產出的鹽,然後再由官府運輸、銷售。安史之亂後,由於全國經濟困難,很多貪官汙吏借官府壟斷鹽業的專利私自提高鹽價,中飽私囊。這不僅使得百姓的生活更加疾苦,而且嚴重影響了國家的鹽稅收入。劉晏改革鹽政時針對之前的各種弊端施行了以下新制度:

其壹,規定“官收鹽戶所煮之鹽,轉鬻於商人,任其所止”。即改官收、官運、官銷為官收、商運、商銷,政府統壹征收鹽稅,商人只要繳納鹽稅就可以在規定區域內銷售食鹽。為了保證商人的利益,劉晏又奏請“罷州縣率稅”,禁止地方官吏和軍隊設置關卡重收鹽稅。這樣就減輕了運鹽商人的額外負擔,也降低了售鹽商人的運鹽成本,使食鹽的流通更加順暢。商人的利益得到了保護,國家的稅收也更有保障。

其二,規定在錢幣不足的狀況下,先由政府把絹的定價調高,然後允許“商人納絹以代鹽利”。這樣可以維持食鹽的銷售,防止私鹽的泛濫,此外通過鼓勵商人納絹,政府得到了大量絹帛,也省去了先收錢再轉購絹帛為士兵制作軍服的麻煩。

其三,針對邊遠地區因食鹽少導致鹽價高的問題,他在邊遠地區建鹽倉,當鹽價高時“則減價鬻之民”。這樣壹來,不僅百姓的食鹽困難得到了解決,官府也可以從中獲取小部分利潤,從而在壹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

其四,鼓勵百姓加入食鹽生產的行業中來,通過發展鹽業擴大食鹽流通,爭取更多的鹽稅收入。這樣可以使更多的百姓從生產鹽的勞作中獲利,政府也不至於以克扣鹽戶煎鹽本錢或擡高鹽價來搜刮鹽利。

自劉晏施行民制官收、商運商銷的新鹽政制度後,大批鹽吏被裁減。運輸成本降低後鹽價降了下來,商人因此獲得了利潤,百姓也得到了實惠,國家稅收也大大增加。改革前,唐朝政府每年的鹽稅收入僅有60萬緡,改革後的十多年間,這個數字連續上升,到大厲末年(779年),增至600多萬緡。此時,鹽稅的收入占了當時唐朝政府財政收入的壹半。

劉晏改革鹽政,不以苛捐雜稅為手段,而是在保證商人和百姓利益的基礎上,通過改善制度來謀取大利。

後來,他推行“常平法”改革糧價時,同樣堅持“養民以養稅之道”的理財理念。為了真正做到“養民”,他首先在各州縣設置了收集當地農業經濟信息的“知院宮”,任命勤廉愛民的有誌之士為知院官。

知院官每月收集當地包括天氣狀況、物價、莊稼好壞等經濟信息後上報給中央,中央政府據此對當地實施“豐則貴取,饑則賤與”的惠民策略。如果某地農業豐收,政府就以高價收購糧食,存入倉庫,或者以低價出售給因水旱災害等原因歉收的地區。常平法防止了糧食豐收時谷賤傷民,也防止了災荒時糧價上漲,穩定了物價,確保了民生。

劉晏主張的以”愛民”“養民”為基礎的理財之道,並非是指政府簡簡單單的“施舍”百姓的行為。他指出:“王者愛人,不在賜予,當使之耕耘紡織,常歲平斂之,荒年蠲救之。”在施行賑濟的時候,他不會只考慮災民壹時的利益,而是從長遠角度出發。他說:“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憊;善救災者,不使至賑給。故賑給少則不足活人,活人多則闕國用,國用闕則復重斂矣!”

為了保證救災的支出不會影響國家的財政,也就是避免救災過後政府由於支出過多而增添賦稅,他未雨綢繆,在災荒發生前就先設立用來平抑物價的倉庫。在救災過程中,他又施行“賤以出之,易其雜貨”的救濟策略,即以低價災糧換取災區的土特產,鼓勵災民投入到副業生產中,盡快回復災區經濟。在劉晏的壹系列“以養民為先”的改革下,唐政府的財政狀況大大改善,國家變得富有,人口也大大增多。

經過十多年,全國戶口就由200萬增加到300余萬,增加的人口大多分布在劉晏所管轄的地區。如果不是劉晏這些理財思想和理財舉措,唐朝終將壹蹶不振,更不會延長了100多年的國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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