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經驗有資質的運輸站;
2、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3、有相應的設備和設施;
4、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成立公司的條件由法律規定。
企業可以申請補貼意味著什麽?
補貼是指國家按照國家規定的種類和方式,對企業因經營活動遭受的損失進行補償,包括退還增值稅。企業的補貼收入直接構成利潤總額的壹部分。在會計上,補助收入屬於非經常性損益的性質,也就是說公司發生的事情與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系,雖然與生產經營有關,但其性質、金額或頻率不具有確定性和可持續性。企業收到的各種形式的補貼收入大致可分為三類:與科研創新相關的內容,如科研項目撥款、專利申請撥款、科技創新、開發基金、新產品補貼等。與生產相關的內容,如軟件企業增值稅退稅、自營出口獎、各類貼息的財政補貼收入、環保治理資金補貼等;與各類企業榮譽相關的內容,如名牌產品獎、省級示範企業獎、國家級新產品、免檢產品獎等。以上補貼和獎勵,大多是地方政府的財政、科技、環保、信息等部門對地方企業的補貼和獎勵。國家補貼收入,是指納稅人獲得的國家財政補貼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不計入損益的其他補貼收入。稅法規定,補貼收入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六條
申請經營道路運輸站(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經驗收合格的運輸站(場);
(二)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有相應的設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